第四章 屈才,太可惜了
(猫扑中文 ) 啊……”
李翔在第一次见到百灵儿的时候,这个丫头给他最大的感触就是童颜巨(乳),那挺拔的山峦,足以让电视上看的那些模特儿自惭愧疚,但如今他才发现这丫头还保存了实力,真正的力量还没有显露出来……
“咕嘟!”他忍不住咽了口口水,双眼珠不住的往那衣内瞄去,不住的心想,如果除去束胸,那山峦该有多么的巨大雄伟。
“啊呜,好吃,真好吃……”百灵儿嘴巴咀嚼着,晶亮的口水沿着嘴角流下,她突然翻了一个遍,双手抓着被子,咕咚的滚在了地上,趴在地上继续睡着。
李翔再次目瞪口呆,好……好强大的睡相,他惋惜的收回了目光,下床将百灵儿抱上了床铺,给她盖上了被子。
在盖上之前,李翔脑中想过一丝恶念,以这丫头的睡相,就算摸上一把也不会知道,但还是没有实际行动,饱饱眼福已经知足了。这朋友便宜,还是占不得的。
李翔伸着懒腰,走出了房间,正想找点吃了,意外的听到了一阵兵器的碰撞声。寻声穿过长廊,却发现桂仲明正与鳌拜战做一处。
桂仲明环身一绕,飕飕飕刀光闪动,三下杀招,和身压将过去。
鳌拜手中拿着一把类似于蒙古人用的短弯刀,青森森的,刀光如水,面对桂仲明的杀招,他只是举刀一格,便制止住了对方的杀招。双刀碰撞铮声清响,声如击磐,良久不绝。
鳌拜笑道:“好刀法,在看我的!”他刀走剑势刺出,虽是短刀,但刺出时势夹劲风,又狠又准。
桂仲明见来势厉害,哪敢有丝毫怠忽,唐刀一摆,双手紧握,力劈而下,正是以己之长攻彼之短,利用刀长的优势,占据先机。
鳌拜轻轻一笑,转刀侧身,连消带打。这一招高明之极,借助弯刀的侧面轻轻一擦,教对手无从发力,不仅可将桂仲明的力道化于无形,随后顺势发出的反手一刺更可致敌于死。
桂仲明刀被架开,正欲回刀防守,鳌拜的刀先一步横在了他的脖颈处。
鳌拜哈哈一笑,“小子,很不错,很有潜力,你的刀法简单高明,十足的沙场武艺,爆发力,耐力也是一流,上了战场定是员虎将。但还不够,不够圆滑。单对单的时候,会吃亏的。”他将弯刀丢给了随行的侍卫,转向了李翔道:“诸葛先生,醉酒的滋味可不好受。我给你准备了醒酒汤,以前应酬的时候,都用它来醒酒。”
李翔忙道:“谢大人厚爱,诸葛正无能,实在愧对大人的器重,今日吴应熊因为他父亲找上了我,我想为大人分忧,看看有没有机会离间他与另外两位世子的的关系,想不到让他几杯黄汤一罐,分不清楚东南西北了……唉,现在只能确定吴应熊在京师有自己的潜藏力量,而且不小,他对我来京师的事情非常的在意,非常担心会触及云南的利益。”
鳌拜听了点了点头,这一切他都打听清楚了,也猜到了十之**,但他猜到与李翔坦白交代,完全是不同的概念,他满意的笑道:“诸葛先生初来乍道,那是不知,吴三桂这个儿子千杯不醉,属酒桶的。硬拼起来,我大清没一个受的了他,他最喜欢将人灌倒,然后打听消息。方法是简单,却异常的有效。今日想必也打算用这招,只是没想到先生跟宋朝的名将岳飞一样,一喝醉酒,就乱打一气了。”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十三章 神秘傅老】-------------------
岳飞廉洁避功、刚直不阿、不纵女色、文采风流、治军严明、战功卓著,论人品操守,在华夏千年名将中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也仅有汉大将军卫青、明中山王徐达等寥寥数人。但人无完人,岳飞也是有小小的毛病的。便是酗酒,而且酒品非常的不好。一喝醉了酒,就撒酒疯,逮到人就叫打金狗。有一次,他与赵秉渊喝酒。赵秉渊佩服岳飞的干略,不断的举杯敬酒,结果岳飞喝高兴了,赵秉渊悲剧了。
喝醉的岳飞将赵秉渊当做金狗揍了,酒醉不知轻重,赵秉渊险些让武艺高强的岳飞活活打死。
也是因为此事,岳飞深知喝酒误事,断然戒酒,发誓这一生只喝直捣黄龙后的庆功酒。可惜的是,便是他死了,这口酒也没喝上。
鳌拜能知此事,显然对于汉人文化及英雄事迹有着一定的了解。
李翔自是明白鳌拜说的是什么,但他呆呆的傻站着,眼中茫然,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,问道:“什么乱打一气,太师的话,我没听明白。”
他故作深思,桂仲明忙提醒道:“公子,您醉后失态,将同在酒楼里喝酒的大儒们给打了。”
李翔惊疑出声,想了片刻,一拍脑袋道:“难道不是在做梦,我的天,喝酒误事,喝酒误事。”他急得来回走了两步,停下来道:“趁事情没有闹大,应该上门赔罪才是……不行,我若去赔罪,太师的颜面将会受损,不成。”
他左右为难。
鳌拜瞧着他,脸上的笑容越盛。
李翔最终道:“诸葛正喝酒误事,给太师惹麻烦了,此事还需太师出面才行。”
鳌拜笑容化为笑声,毫不在意的道:“先生放心,那群软骨头的腐儒就应该好好的教训教训,先生打的好,若不是有这身份,我都想挥拳揍他们一顿,先生这一顿狠揍,算是给我出气了。”。
他对李翔让他出面处理此事,非常满意:李翔为他出定三藩之策,已经让他好感大生,近来相处,李翔那过人的远见,老道的用兵心得,使他大开眼界,诚心提拔重用。如今因为意外,惹出事端,李翔不为自己考虑,处处站在他的立场,也符合了一个良谋的标准。如果李翔没有让他出面,而是以自己表示上门赔罪,才会让他大失所望。
现在满朝文武都知道李翔是他鳌拜看重的人,李翔上门赔罪,岂不等于表示他鳌拜无法庇护自己人,打他的耳刮子吗?李翔将事情交给他来处理,那是最对鳌拜心思的做法。
李翔也吃定了鳌拜这种护短的心态,才敢毫无忌惮的将那群犬儒暴打一顿。在清朝,康熙都奈何如今的鳌拜不得,更别说一群犬儒。如果那群犬儒不知自量,将此事扩大,捅到康熙哪里,说不定还能离间康熙与鳌拜之间的关系呢。
一举多得,一石多鸟。
鳌拜让李翔尽管放心,他居功自傲,连皇帝都不放在眼里,哪里会去在意几个腐儒?
李翔送走了鳌拜,问桂仲明鳌拜的武艺如何。
桂仲明羞愧的叹道:“这鳌拜无愧于满洲第一勇士,他的刀法与我一般,都是用来上阵杀敌的战场武技,但他已达化境,突破了招式本身的限制,做到了化简为繁,力量也达暗劲水准。我不是他的对手,就连我父亲也没有达到那个境界。”
李翔对功夫是境界并不了解,但经过桂仲明细说方才明白。
功夫分招式与劲力,两者都有各自的境界。劲力分为明劲、暗劲、化劲三个境界,而招式分为化繁为简,化简为繁。
明劲即是纯刚之力,靠的是筋骨力,也就是人天生的本力,再进一步就是锻炼出来的肌肉力量。而暗劲是另一层境界,至刚则至柔,由纯刚之劲力自然转化出来的柔化之力,劲不显于外形,能够杀人而不显痕迹。至于化劲则更深一步,桂仲明自己也不知如何解释,只是道:“相传这化劲乃是最高境界,来力不进,去力无阻。到了这个境界,基本上都是武道宗师了,放眼天下,达到这个境界的也不过是十指之数。”
“至于招式的化繁为简,化简为繁,因人而异。类似于我、鳌拜这类人学习的都是杀场刀法,不是你死,即是我亡。一出手必是攻势,杀招。对手越多,就越能体会我们的价值。但与我们相反的还有江湖中人,他们注重招式,步伐的运用,通常是先利于不败之地,然后在克敌制胜。因注重步伐,招式,身形合一,对付一人时,可以发挥出最大的力量,可一但人多,就会因为面对数面攻击而导致招式、步伐的混乱。”
李翔听了有些明白了,答道:“简单的说江湖中人长于单打独斗,而你们武将长于群殴,团体战斗。”
桂仲明道:“大体上就是如此,但江湖人练至一定境界,可将繁杂的招式简化,适合群战,同样的沙场武艺练至一定境界,也能做到身形合一,化简为繁,从而适应独斗。”
李翔似懂非懂的道:“这就是所谓的武学一道,殊途同归吧。”他心想:想不到鳌拜武艺那么高强,不过再强的人,大意之下,让十多人按倒在地,也不是照样无计可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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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师天地会秘密分舵。
一位仙风道骨的老道士在他人的带领下走进了分舵,老道士背负长剑,腰间挂着一个大的吓人的酒葫芦,口中哼着小调,若让李翔听到非惊讶瞪出双眼珠来。
那小调正是李翔在怒打朱之臣那群犬儒的时候,唱的醉拳。
“我颠颠又倒倒,好比浪涛……有万种的委屈,付之一笑……”
他只会这两句,翻来覆去的唱,却丝毫没有厌烦的意思。
“傅老,什么风,把你老人家吹来了?”豪迈的声音传来,胡德帝大步走出迎接,对着老道恭恭敬敬的作揖。
傅老道:“老道儿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,劳烦你帮我查个人。这小子估计跟我有缘,只是不知是敌是友。”
胡德帝当即应诺道:“行,傅老一句话,上刀山,下火海,我胡德帝也干。”
傅老也不客气道:“那老道儿就谢过了,正好最近老道儿创出了一套拳法,我们来比划比划。”
胡德帝当即苦着脸,但没有拒绝道:“好吧,傅老既然存心想欺负晚辈,晚辈也认了。”
胡德帝面容一整,气势如山,呼的一拳轰炸而出,正是他的成名绝技破空拳,一出手就是十成之力,毫不留情。因为他知道,眼前这个老道士是当今世上绝顶高手,是世间少有的化劲奇人。
面对如此凶猛的来势,傅老竟然不疾不徐的从腰间取下葫芦喝了一口,就在胡德帝破空拳抵达他面门的时候,他身形意外的向右方一歪一倒,以极其怪异的姿势斜刺里一拳打在了胡德帝的胸口,他两指如钩,拳走连环,顷刻间胡德帝胸口连受了十多招,将他打的连连后退。
胡德帝稳住脚步一脸惊愕道:“傅老,这……这是什么功夫,好怪异……”他知道两人之间的差距,但想不到自己会连对方一招都接不下来。对方的招式太怪,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,就像是一个醉汉胡搅蛮缠,却招招奇妙古怪,高明之极。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十四章 权倾朝野】-------------------
“皇上,请为老臣做主啊!”
紫禁城乾清宫,早朝的时候,朝堂上出现了滑稽一幕。
一个几乎是顶着猪头的大臣,跪在了大殿上,哭喊着,不住的伏地磕头,眼泪哗哗的,似乎受到了莫大的委屈。
康熙让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了一跳,忙往殿下瞧去,只见一个穿着从二品官服的朝廷大员,像死了爹娘一样,放声大哭,忙道:“爱卿究竟怎么了,哭的如此伤心?”
哭喊的人正是朱之臣,清朝为了收买心智不坚的汉奸,特别许诺,带官投降者,官居原职,绝不更改。朱之臣在南明朝担任侍郎,投降清朝以后,也一直挂着侍郎的头衔,从二品的大员。
不过这个所谓的大员是虚的,清朝的皇帝还没有那么傻,朝中官员都分满汉设立。满人的侍郎是主管,汉人的侍郎,充其量也就是打打下手,权力有限。但不管怎么样,二品大员就是二品大员,让一人莫名其妙的毒打一顿,这口恶气无论如何也是咽不下去的。
朱之臣为了解恨,在稍微清醒些后,即可报了官,要严惩李翔。
但是李翔有鳌拜的庇佑,任凭朱之臣怎么告也没有半点消息。负责此事的大臣早已受到了鳌拜的叮嘱,压根就没鸟朱之臣。
这里也看出了朱之臣在清朝混的怎么样了。
满人自幼身在东北苦寒之地,他们敬重强者而鄙视懦夫。
李定国两蹶名王,天下震动,杀的清兵溃不成军,让顺治对其恨之入骨。他死后勐腊各族人民奉他为神,建立晋王庙,成为诸葛亮之后,千年来第二个在滇黔川三地受百姓爱戴,自发建庙祭祀的人物。
清兵虽然残暴狠辣,但对于李定国这位对手是又怕又敬,不但不制止地方百姓建庙祭祀他们的敌人,甚至于亲自拜祭。
可见真正是英雄不仅只是让自己人敬佩,连敌人都会对他们赞不绝口,又怕又敬。而卑鄙小人,莫说是敌人,就算自己人,对他们也会充满了不屑,不愿与他们为伍。
朱之臣身为二品大员,但在清王朝里,就是一个打酱油的,正事没有多少,到处捧康熙的臭脚,没有人脉什么,他到现在甚至还不知道李翔是鳌拜罩着的。只是认为李翔与吴应熊有些关系,官员玩忽职守的原因是因为吴应熊在从中作梗。
朱之臣心底明白,吴三桂在云南是土霸王,但在京师力量有限,吴应熊地位固然在他之上,可是都是虚职,没有半点实力,比他更是不如,火在心头也不怕得罪他,将心一横,决定直接捅到康熙跟前,让康熙圣断。
听康熙发问,朱之臣泣声道:“飞来横祸,请皇上给老臣做主啊……臣昨日在天然居酒楼让一个贼子一顿暴打,险些丧命,无法再为皇上效命。臣好歹也是我朝大员,荣辱关乎我朝颜面。如今却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到这番毒打,臣受这点委屈不要紧,但大清跟皇上受不得啊。”他泪如雨下,激动异常,似乎自己是一个爱国英雄,在为自己的祖国不平。
朱之臣说这番话的时候,完全没有察觉大殿上的气氛完全变了,空气都凝固了起来。
对于李翔的事,鳌拜已经亲自出面,只要有点人脉的官员都明智的选择退避三舍:谁敢跟鳌拜这个连皇帝也奈何不得的权臣较劲?
可朱之臣却英勇的战了出来,而且还在众目睽睽的朝堂之上,康熙、鳌拜的面前,这不等于当着鳌拜的面,给他狠狠的一个耳光吗?
太英勇了,他们不知朱之臣根本不知道鳌拜在为李翔撑腰,一时间一个人人眼中的懦夫,成了一个敢跟鳌拜叫板的英雄。那些不属于鳌拜党的成员,一个个都以敬佩的目光瞧者这位无畏无惧的英雄。
康熙头瞬间大了一倍,关于李翔醉酒闹事,他已经从曹寅那里得知。李翔殴打朱之臣确实有过,但因醉酒是无心之失,既然鳌拜出面,事情也就算了。朱之臣也确实是条好狗,天天捧他臭脚,还是很有用处的。心中已经决定此事过去,给他一点实权,算是补偿。但万万没有想到朱之臣会如此的不知趣,当众抖出此事,岂不是逼着他跟鳌拜正面对抗?
作为皇帝,他能够在私下里对鳌拜妥协,却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向鳌拜服软。
康熙暗恨朱之臣可恶,强撑着道:“究竟是谁,如此大胆,敢殴打我朝重臣?”
鳌拜本来站在众臣最上首,闭目养神,根本不理会什么琐事,在他的掌控下,大事都是有他这位辅政大臣私下处理的,什么早朝只是一个过场,很少有商议大事的时候。可就在养神的他,让一计狠狠的耳光给抽醒了,灯笼大的虎目瞪着朱之臣,露出了杀人的目光与吃人的獠牙。
面对康熙的追问,鳌拜站了出来道:“回皇上,此事老夫知道一些。额驸吴应熊的酒量皇上应该清楚,就在今年上元节,他一个人放倒了一桌的好汉。昨天来至缅甸的小王子诸葛正让额驸灌倒了,诸葛正在毫不知情下打了这位朱之臣。也就是屁大的事情,一点皮肉伤,值得如此大惊小怪……”他最后一句话是问向朱之臣的,眼中充满了不客气。
朱之臣吓傻了,怎么样也想不到惹出了这尊大神。他这类人就是欺软怕硬,胆小怕死,让鳌拜一瞪,脸上顿时全无血色,微微颤颤,完全说不出话来,那股发自内心的恐惧,让他情不自禁的瘫在了地上。
康熙见鳌拜喧宾夺主,心中暗怒,但他城府极深,毫不显露,只是轻轻笑道:“原来如此,诸葛正打人在先确实不对,但醉酒不受控制,也情有可原。就让诸葛正让个错就是了。”
鳌拜眉头一挑,他虽然霸道,却不是逆臣,不想为了这点事情就跟康熙这个皇帝对着干,忍气吞声道:“好吧,既然皇上这么说了,那老臣就带诸葛正向朱大人赔礼了。”
他仰着头双手对着天空握拳乱抖了一下,权当赔罪。
朱之臣哪里还敢说一句屁话,夹着尾巴躲在了人群里去了。
是人都知道鳌拜这是敷衍,但是无人敢说一句话。
康熙在这种情况下依旧笑出声来,道:“好了,鳌太师都赔不是了,此事就告一段落,退朝吧。”
这番情形,能笑得出来,不是傻瓜就是天才。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十五章 直言挑唆】-------------------
这一退朝,朱之臣就如被恶狗追赶一般,匆匆忙忙的逃回府邸。
他的府邸还算豪华,只是没有人气。作为一个人人唾骂的汉奸,表面风光,但实际上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便如降清的洪承畴,他虽然风光无限,可却是众叛亲离。荣誉归乡,无一亲人庆贺,人人如避狗屎。尤其是洪母,举棒怒打洪承畴,断绝母子关系,发誓“头不顶清朝天,脚不踏清朝地”,至死都生活在船上,不在涉足陆地。
朱之臣亦是如此,得知他降清父亲活活气死,母亲也卧病在床,不肯服药,不日病故,就连妻儿都不耻他为人,离他而去,令他成为孤家寡人。
偌大的府邸,毫无人气。
朱之臣此刻已经没心思顾及这一切,脑中只有一个想法跑路。鳌拜作为一个权臣,想要具备凌驾皇权的威信,必需要有非常的手段。但凡敢挑衅他的人,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。
只要让鳌拜盯上,谁也跑不了。即便是与鳌拜同一级别的辅政大臣,照样死在他的手上。
朱之臣今日在满朝文武面前,狠狠的扇了鳌拜一个耳光,鳌拜决计不会善罢甘休,除逃之外,别无他途。
可是为时已晚,他还没有来得及收拾行装,凶神恶煞的清兵以如狼似虎般的冲进了府邸,根本不容朱之臣有说话的机会,直接带走。
鳌拜再一次用权力告诉满朝文武,得罪他鳌拜将有什么下场。
李翔让桂仲明刻意留意了朱之臣的动向,当得知他让清兵抓去之后,一颗心思,即活跃起来,前往鳌拜府找鳌拜。
鳌拜并不在府中,但管家知道李翔是贵客,热情的请李翔至客厅相候,奉上精美的茶水。怕他枯燥,还提议是否要选本书来打发时间,李翔随意要了本兵书。
管家给他送来的是《吴子》,战国时期吴起的巨著,是一本不亚于《孙子》的兵书韬略。不过李翔看着手中厚厚的书籍,叹了口气,古人总喜欢把文章写的玄奥无比,《吴子》也是一样:晦涩难懂不说,而且都是干枯的大道理。他的古文素养又不高,在苏州秦家逗留的时候就翻过《孙子》,几千字读得是头晕脑涨、不知所云,一点长进都没有,以至于看了古文就倒胃口。还是岳飞、李定国所写的行军心得,符合他的胃口。只不过两本心得,他翻来覆去,看了不下千遍,知识要点都记在心中,欠缺的只是实际运用,继续盲目的阅读就等于背死书了。
印着头皮翻开第一页,他突然发现那些玄奥的古文,不再如印象中的那么难懂,一字一句都是可以理解的,心中大感奇怪。却不知道他原来从未习过兵法,更不懂什么韬略,哪里能够领悟前辈的智慧结晶,但今时不同往日,他日夜研读岳飞、李定国所写的行军心得,已经有一定的军事功底,看起来自然不会在如以往一样,头晕脑涨、不知所云了。翻看了几卷,鳌拜大步走进了客厅,老远就笑道:“先生来的真巧,我正想去找你呢。这些天我都在发愁应该给你个什么官职,今天与济世、班布尔善商议了一下,有些为难。世人不知先生才学,一下子将你提的太高不合适,随便给你个位子又太委屈了。济世表示不久就是会试,先生去参加吧,有个好的身份,提拔先生就容易了。”
李翔想不到鳌拜会为他如此劳心,也颇为在意,但念起清朝的罪恶,释然了,他们各有目的,充其量就是相互利用,摇头苦笑道:“太师太高看我了,我对于什么四书五经之类的东西,那是一窍不通,去了也是白去。”
鳌拜不屑的撇了撇嘴道:“四书五经是什么东西,汉人的玩意学他做什么。先生放心就是了,主考官是我的好友,你去考场睡一觉。至于答卷我会安排,保管你考个会元。”
李翔惊愕的说不出话来,对于这个时代的科举制度他也了解一二,文士要经过四场大考,才能出人头地,分别是童生试、乡试、会试、殿试,说白了就算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大学这四个级别。只有考了童生试,成为秀才,才能考乡试,乡试过关成为举人,才能考会试,会试过关就算贡士,接下来的殿试就算熟知的考取状元、榜眼、探花的终极考试了。
乡试、举人、会试每三年一次,会试第一名即是会元,也就意味着李翔去考场睡个觉,出来以后就是全国高考状元。
这该死的官僚主义,都让李翔不知如何来形容了。好一会儿,他才道:“那诸葛正就谢太师厚爱,就去考场睡上一觉。”
鳌拜听他说的有趣跟着笑起。两人就此事稍微聊了两句,李翔说起了来意:“太师,听说朱之臣被官兵抓了?”
鳌拜一听到朱之臣,笑脸跟着不见,哼声道:“这种腐儒,混蛋透顶,敢在我鳌拜面前嚣张,不给个教训,世人还以为我好欺负呢。怎么,先生觉得我做得不对?”
李翔道:“太师权掌天下,一人之下万人之上,这威信决不可断,朱之臣那混账算是咎由自取。只是在下心中实在不安,若非是我醉酒闹事,也不至于闹的如此,让太师为难了。”
鳌拜一脸古怪道:“什么为难的,就一个杂碎,捏死他,就像捏死一只蚂蚁。”
李翔叹了口气,道:“在下说的并非是朱之臣,而是皇上。太师动怒去捏一只蚂蚁,显然这只蚂蚁已经惹到了太师。如果在下没有猜错,朱之臣定是将事情捅到了皇上面前。此事经皇上过问,以非小事。皇上出面,太师岂能不为难?”
鳌拜暗自佩服道:“先生果真神算,一切正如先生所言。不过我鳌拜是三朝元老,朱之臣算什么东西,哪能跟我比。皇上年少,只图享乐嬉戏,正事都要依赖于我,不会对我怎么样的。”说着还一脸的不以为意。
李翔心道果然,鳌拜手握大权,根本就没有将康熙放在眼里,无怪会败于康熙之手。他沉声道:“在下说句太师不中听的话,过刚易折。太师权倾天下,可曾想过皇上真实的感受?古往今来,又有几个皇帝容得下权倾天下的大臣?太师说皇上年少,只图享乐嬉戏,不知如何享乐,如何嬉戏?”
鳌拜闻言火辣辣的眼睛,闪着莫名的神采。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十六章 巧言游说】-------------------
“砰!”
一声巨响,鳌拜在略作犹豫之后,勃然大怒,右掌猛拍身旁的桃木桌,那掌中巨力登时将桌子拍的四分五裂,双目射出一阵寒光,让人不寒而栗:“诸葛正,莫要以为你是缅甸的小王子,我鳌拜就不敢杀你。你说的这番话是犯上作乱……我鳌拜深受先皇恩典,岂受如此挑唆?你到底是何居心?”
李翔实在不了解鳌拜此刻的心态,他都到了这一步了,要不如遏必隆一样,老老实实的交出权力,当一个忠心耿耿的大臣,要不然就索性反了,也许还能争夺一下,有机会权掌天下。像现在这样,僵持着,随着康熙的年纪越长,地位越稳固,鳌拜的下场会更加悲惨。不过鳌拜若真的对他的话无动于衷,就用不着如此虚张声势了。
李翔无视怒火中烧的鳌拜,不疾不徐的喝了口茶道:“鳌大人听我讲一个故事吧,在很远很远的西方,有一个叫美利坚的国家,在某个时代,他们的国家很强盛,并不亚于大清。但是他们的国王在一次狩猎中摔下了马背,摔死了。国家即将陷入危机,国王的弟弟很有干略,也很有威信,他站出来表示,愿意效忠国王的儿子,以他的威信镇服了所有心怀叵测的人。谁也不知道,这个弟弟表面忠诚,暗地里却是一个意图夺取皇位的野心家,只因实力不足以傲视群雄,才以曲为直,打算架空自己的侄儿,一点一点的扩大实力,待时机成熟,即谋反篡位。”
“国王的弟弟一点一点的凝聚实力,拉拢重臣,让整个国家几乎成为一言堂。国王的儿子在美利坚几乎成为了傀儡,几乎没有多少人看好他。然而就是他,扭转了乾坤。他知道自己的实力与叔叔根本无法相比,于是假装贪图享乐,让他叔叔放心,天天与一群戏子混迹在一起。直到有一天,他见时机成熟,邀请他叔叔看戏,结果一群戏子蜂拥而上,将他叔叔擒拿。他当即宣布他叔叔数十条大罪,打入天牢,重新掌握了国家大权。他叔叔忽略了一点,一个戏子,没有十数年的苦练是上不了台的,他们也许没有很强的武艺,但一个个都身手敏捷,只要稍加训练,即能成为好手。他们出其不意蜂拥而上,任凭他叔叔武艺再好,也没有还手的余地。”
李翔轻描淡写的说着,他的故事情节都是根据康熙擒鳌拜的手法改良来的,至于美利坚更是随口胡诌。他本想说一个这个时代的国家名。但担心清朝恰恰有这个国家的人,从而暴露。索性随口说一个这个时代没有的国家名,让鳌拜想调查也无从入手。
李翔的故事并不精彩,反而很是枯燥。因为他根本不是用说故事的心态说的,一切从简,然而鳌拜听了却如同晴天霹雳,神色大恐。
这故事与他的情况是在太相似了,故事里的人是训练戏子,而康熙却实打实的训练摔跤好手。
如果康熙真的以这种方法对付他,若有准备,他自信即便再来一倍的人,他也有能力冲出一条血路。但就如故事说的那样,在全无防备之下,被十数人按倒在地,扣住手脚,便是大象也爬不起来。
鳌拜拳头一紧一松,他想起了自己对康熙的态度,心中做了一个假设如果在今日之前,康熙以同样的方法对付他,他有几成把握能够化险为夷。想着得到的答案,他冷汗直流。
李翔见鳌拜表情不断变化,再次道:“在下并非要太师做大逆不道之事,但大人所行之事,却不容于皇上。太师英明睿智,可知道明朝首辅张居正?他的下场又如何?任何一个帝王都不允许太师这样的霸者存在,所以在下恳请太师,谨慎从事,绝对不能因为皇上年幼好玩,便对他疏于提防。因为他将是太师最大的敌人,吴三桂虽然霸据一方,能够给大清带来威胁,但对太师的威胁却远不如皇上,所以不可不防。”
鳌拜双目赤红,心中杂念万千,他没有反心,但是放不下权力,更加不愿意坐以待毙,让康熙这个小皇帝杀了,成为他问鼎的奠基石,“那依先生之见,我应该怎么做?”
李翔笑道:“什么也别做,太师已经是权倾天下,大清都在您的掌骨之间,已经做的够好了。只要多多留意皇上,处处提防,让他找不到对付太师的机会,太师便永远是赢家。”
鳌拜双眼一亮,若有所思。
李翔续道:“这样太师就可以看看皇上究竟真的自顾玩乐,还是大智若愚,令怀鬼胎。如果是自顾玩乐,太师也不会损失什么,但若是令怀鬼胎,则一计不成,会令选一计。只要皇上露出马脚,那太师应该不会坐以待毙了吧?”
鳌拜沉声道:“我鳌拜无意夺取爱新觉罗家族的天下,但若爱新觉罗负我鳌拜,我鳌拜也不会傻到引头待死。”
李翔长吐了口气道:“便是这样,我就放心了。”
鳌拜双目睁睁的瞪着李翔,道:“该说的我说了,现在先生你应该回答我的问题了吧,你究竟是什么人,存着什么用心。两个问题,如果有一个我不满意,你是聪明人,应该知道会是什么下场。”
李翔从容道:“在下诸葛正,缅甸人,小王子不小王子都是虚的。我没有多大的野心,但不想辜负我这些年的努力。我要找一个能用我的人,一个能够发挥我一身所长的人。大清是我唯一的选择,在了解大清当下的情况之后,皇上与太师就成了我选择的分叉口。皇上虽然是一国之君,但比不上太师。因为我诸葛正由始至终相信皇上不是等闲之辈,他与太师之间终有一战,我要做开国元勋,而非顺应潮流,当一个辅国之臣。不知这个理由,太师可否接受?”
鳌拜深深的吸了口气,点头道:“当然接受,从今日起先生便是我鳌拜的心腹幕僚,有什么需求,尽管直说,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,无有不从。”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十七章 汤士弘】-------------------
李翔在鳌拜的亲自相送下,走出了府邸,瞧着街道四周的豪宅,心情大是舒畅。
毫无疑问,他赌对了。凭借一个历史上康熙擒鳌拜而改编的故事,说动了鳌拜,让他意识到康熙并非他眼中的那个不顾政务,成天玩乐的小屁孩,而是一位城府极深,干略非凡的皇帝。
鳌拜掌握皇宫禁军兵权,只要留意处处小心,不再给康熙可趁的机会,历史就不会重演,康熙也不可能那么轻易的夺取天下大权。
这一次的成功,看似平常,然却是反清路途中的一大步,不但取得了鳌拜的初步信任,还控制了历史的走向。
只要康熙一天没有掌握大权,就无法放手对付三藩与郑家,也等于为他们赚取了充足而宝贵的时间。接下来如果能让鳌拜与康熙打上一场轰轰烈烈的内战,大耗清兵实力,成功的几率就更大了。
一步走对,就如拨云见日,前途一片光明,李翔亦觉得对接下来的路越发平坦好走。
他并没有急着回府,与桂仲明走向京师东市,打算买一些化学用品,在空闲的时间做做实验,捣鼓一些新奇的玩意。
李翔意外的发现京师竟然有家小小的专门卖化学用品的化学店铺,里面试管、烧杯还有一些这个时代的存有的化学用品,几乎一应俱全,只是价格意外的昂贵。
不过更让李翔意外的还是店掌柜竟然是一个二三十岁的汉人。
李翔如今受到鳌拜器重,给了他大笔的金银铜钱,对于这些昂贵的物品也不吝啬,反正用的不是自己的钱,将店铺里存有的化学器械各买了一份,用试管、烧瓶、烧杯、蒸发皿这些常用器材更是各买了六个。
汉人掌柜见来了大客户,亲热的与李翔交谈起来。
交谈中李翔得知这个掌柜叫汤士弘。
汤士弘道:“很意外,真的很意外。不管汉人还是满人都不追求发展,不研究科学。少有你这样黄皮肤黑头发的人来我店里买东西,大多顾客都是西方的洋人。”
李翔知他说的是事实,却也不知怎么回答。中国千年的发展,东方的文化都要领先于世界,直到明朝末年,才让西方后来居上。西方来的传教士也因此不远万里传教。
明朝礼部尚书、文渊阁大学士徐光启在与以汤若望为首的西方传教士的接触中,察觉出东方文化已经落后,不顾世人冷眼,加入天主教虚心的学习西方文化,并且将汤若望推荐给崇祯皇帝。
孔子有句名言,“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。择其善者而从之,其不善者而改之。”
虽说当时有许多死读书的腐儒,排斥西方文化,但真正有远见的文臣大儒,却懂得吸取他人的长处,充实自己。
汤若望受到了崇祯皇帝的礼遇,被委以重任,协助徐光启、李天经编成《崇祯历书》。又受明廷之命以西法督造战炮,并口述有关大炮冶铸、制造、保管、运输、演放以及火药配制、炮弹制造等原理和技术。
明朝不断的吸取着西方的先进文化,改良自己的枪炮,焦勗作为汤若望的学生,更是编写了《火攻挈要》和《火攻秘要》,是为当时介绍西洋火枪技术的权威著作。
这个时期,东方虽然处于落后阶段,但差距并不大,只要谦虚一些,还是能够追赶上的。
只可惜当时明朝内忧外患,不久李自成这个反贼攻破了北京,明朝灭亡。接着清兵南下,固步自封,让中国的科技开了倒车,彻底毁了跟上西方,甚至超越的机会。
李翔暗叹口气,避开这个话题不谈,随口道:“你奇怪,我也奇怪。如果是洋人开这间小店,到是正常,你看起来应该是个汉人,怎么也会西方科学?”
汤士弘似乎想到了什么伤心事,先沉默了片刻才道:“说来话长,唉,我这是心痛啊。我父亲姓潘,是神父汤若望的仆人,先皇念汤若望年老无子,将我过继给汤若望做义孙。我自幼跟随干爷爷学习科学,三年前干爷爷病故,我孤身来京城想将他的一身所学在这里推广,了却他万里东来的愿望。谁料处处碰壁,心灰意冷,只能在此地开家小店,连生计都难以维持,还是依靠变卖干爷爷留下的文物,才能维持至今。”
李翔能够体会汤士弘心中的苦处,安慰道:“放心吧,先进的学说能够促进社会进步,固步自封,只会导致落后,终有一日,科学会在世界发扬光大。”他心中加了一句:“唯有灭清,建立一个新得时代,打破传统的观念,才能真正的让中国总体进步。”
“说得好!”殿外一人鼓掌走了进来。
李翔寻声望去,不由一怔,来人是位翩翩公子,竟是江宁曹寅。他还不知曹家已经搬回京师,对于曹寅的出现很意外。
曹寅来到近处,望着李翔也生出了奇怪的熟悉感觉。他奉康熙命与李翔接触,一直以来都没有机会,直到今日得知李翔在东市,便匆匆赶来。他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,对西方文化并不排斥。康熙本人更是一个科学迷,他限制西方科学的推广,但自己却对于西方的文化却很有研究,甚至精通多国语言。曹寅耳濡目染也懂得一些,找了一个机会插话进来。
见到李翔,登时觉得他好熟悉,只是记不起来从哪里见过。在江宁时,李翔是一个年过五旬的老道士,而现在是一个剃着流行头发的小王子,两人身份之间存着太大差距,怎样也无法想到一块去。
曹寅心知机会难得,亦不多想道:“西方科学与我们东方文化各有所长,却有很多可取之处,若能将彼此文化结合,取长补短,衍生出新的文化,将会出现历史性的变革。就如唐朝时的火药,经过发展到了宋朝成为火器,至明朝成为火统、火炮一样。”
曹寅的话,让李翔眼中一亮,想不到这个高富帅的公子哥儿如此有见底。
其实这个道理并不难懂,康熙、纳兰明珠、索额图这些历史上名声赫赫的人物,也不尽然全是傻瓜笨蛋,看不明白这点,只是他们迂腐的支持着他们满人的骑射传统,刻意限制了科学的发展,不加以创新,致使科技大幅度落后。
汤士弘一人独自在京师坚持,无一同路人,今日连遇两个,如遇知己,店铺也不开了,直接邀请两人如室内畅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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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十八章 天下第一奇人】-------------------
汤若望毕业于罗马德意志学院,这所大学是当时西方的优秀学府之一,包含了数学、天文学、地理学、机械力学、化学等科目,西方近代实验科学的先驱者伽利略便是在这所大学任教,汤若望是那个时期的尖子生,精于数学、天文学、化学,便是连枪械火炮也会制作,而且技术相当精妙。曾两年中为明朝铸造了二十门西方先进的火炮,立过大功。
汤士弘作为汤若望的义孙,自小跟在汤若望左右,学习了许多先进的西方文化。汤若望本人在清朝也曾受到了隆重的待遇,但是顺治只是看中汤若望在数学、天文学领域上的才华,让他管理钦天监,研究历法算术。为了保护满人骑射的传统,甚至于限制汤若望发挥化学、枪械火炮的所长。
汤若望为了不让自己所学在中国失传,着重传授汤士弘化学、枪械火炮这类的知识。
汤士弘对于枪械火炮兴趣不大,但对于化学却有着异于常人的兴趣,在这方面甚至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。
李翔后世专攻理科,数理化是他的拿手好戏,与汤士弘最合得来,谈得拢。
曹寅聪慧,虽无二人在化学上的知识,但往往能够举一反三,也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李翔毕竟比这个时代多了四百年的知识,在这方面有着先天性的优势,远非汤士弘可以相比的,只是言语间透露一点,便让他激动的拿笔记下,打算回头做实验证明了。
汤士弘由衷的赞叹道:“诸葛兄在科学方面的造诣实在令人佩服。”
“化学”这一词出现在十**世纪,在此之前这方面的东西都是由科学两个字代替的。
李翔道:“我不过是拾人牙慧,倒是士弘兄才具备真才实学。”他这并非是客套吹捧,一个伟大的科学家,基本上都具备一个特点痴狂。他们能够为了验证某个现象,长时间奋战于第一线,满脑子都是理论。
李翔自问做不到这点,他学理科只是老套的为了以后走上社会混口饭吃,完全没有当一个什么学家的心思。
而汤士弘不同,在与汤士弘聊天的时候,便听他说过小时候为了做实验而忘记一切的故事。李翔当时就知道汤士弘在化学上就是一个痴儿,而且很有天赋,只是因为身在清朝,身在这个不重视科学的朝代,埋没了他的天份。
如果他能够得到如汤若望一样的学习机会,不敢保证他会如西方伽利略、牛顿之流的伟人那么伟大,但至少能够成为一个有干略的科学家,可以促进科学事业的发展。
在于汤士弘的接触下,李翔暗自下了个决定,一定要多留意汤士弘这类的人才,然后将他脑中的先进知识,传授给他们,让他们去研究,让他们去发现。
西方能够创造出灿烂的科学文化,东方人难道就不行吗?
他们中国一度领先于世界,现在被西方追上,难道就不能再次发力,重新找回属于自己的领头位子?
离开了汤士弘家,曹寅与李翔并肩而行。前者若有所指的道:“诸葛兄身为缅甸的小王子,不但了解我们汉人文化,对于西方文化照样了如指掌,真是了得。”
李翔年纪不大,但自从穿越到清朝,多次险死还生,又经勾心斗角,与鳌拜这头老虎谋皮,致使他处处如履薄冰,小心谨慎,早已非一个单纯的高中毕业生,有了城府,有了自己认人识人的标准。
他最初并未怀疑曹寅,但随着与汤士弘的深谈,曹寅便暴露了自己。
他了解化学,汤士弘也了解化学,所以两人一买一卖,能够现在小店里结识是一种很正常的缘分。可曹寅对化学一窍不通,他能够凭借自己的机智,不至于出丑,不至于当个哑巴,但是他没有理由会出现在汤士弘的小店。
一个完全不懂化学的人,有什么理由出现在卖化学用具的偏僻小店,并且好奇的上前搭话?
故而,李翔已能断定曹寅这家伙,醉翁之意不在酒,而是另有所图,听他发问,滴水不漏的答道:“这算是小国得天独厚的待遇吧,我们缅甸与大清相邻,耳濡目染,对于你们的文化自当是了解。洋人将我缅甸视为与大清通货的渠道,在缅甸设立了东印度公司,使得洋人文化也传入了缅甸。我这个人最是贪心,即崇拜你们的文化,又欣赏洋人的科学,没办法只有下苦功,两者都学了。不过两种都是略懂,上不了台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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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地会分舵。
傅老惬意的坐在庭院里,高举着酒壶往口中灌着美酒,酒是他最爱的竹叶青,他嗜酒如命,但生平只喝竹叶青,整整喝了五十年了。
傅老本名叫傅山,字青主,称他为当世第一奇人,一点也不夸张。
他是当世大儒,山西文人领袖,曾为救忠臣袁继咸,率领众学子,包围首辅请愿示威,惊动崇祯皇帝;他是书法名家,被时人尊为“清初第一写家”,曾到淮南,淮人求诗字,几乎踩断门槛;他是一位画家,所画山水、梅、兰、竹等,被列人逸品之列。他是杏林圣者,被人称之为“医圣”,内科、妇科、儿科、外科,科科均有很高的技术,所著的《傅氏女科》、《青囊秘诀》,至今流传于世,造福于人。他是一位武术家,当世少有的武术宗师……除此之外,更重要的他还是一位反清义士,连顾炎武都佩服他的气节,感慨道:“萧然物外,自得天机,吾不如傅青主。”
反清义士、士人领袖、书法家、画家、医圣、武学宗师,任何一个称谓落在一人头上都是万分的了不起,更别说傅山,傅青主一人总揽所有称谓。
足音响起,傅山放下了酒壶道:“小胡,让你查的事情,查的怎么样了?”
傅山头也不回,只听足音,便以认出了来人。
胡德帝这位天地会的二号人物被叫做“小胡”,一点脾气也是没有,来到近前道:“奇了怪了,你说的诸葛正,我竟然认识,他就是那杀朱国治的那位好汉,怎么混到了鳌拜这狗贼的身旁了,难道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?”
傅山醉朦胧的两眼闪过一到亮光,道:“你觉得他是不是一个叛清小人?”
胡德帝摇头道:“我决不信,他应该是另有苦衷的,以我对他的认识,他不是这种人。”
傅山从位子上站起笑道:“有你这话足够,我去会会这位小兄弟。”
ps:更新晚了,抱歉。这个,昨天是什么节日兄弟姐妹们都知道哈,所以二代没人性了回。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十九章 传授绝技】-------------------
时近冬日,京师位于偏北方,气候较为寒冷,让一直都生活在南方的李翔有些不适应。
李翔与曹寅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,各自回府。
夜幕降临,尚无睡意,李翔不想早早的躲在被窝里浪费时光,索性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拳,练习了胡德帝传授他的轻身术与擒拿手,暖暖身子。他发现胡德帝传他的轻身术非常的高明,若是一个劲的用来跑路,便如桂仲明这样的好手,也在一时半刻奈何他不得,故而每天都会抽出点时间主练轻身术,至于擒拿手练的较少。比起与人正面对决,他更喜欢远远的一枪了结一切。
只是桂国玺给他弄来的燧发枪太笨重了,不利于携带,而且威力太大,即便是打在手脚这些不是要害的地方,都会有近乎一二成的死亡率。因为铅是一种有毒的成分,打入人的身体有很大的几率造成严重铅中毒,轻则手脚半残,重则瘫痪变白痴更甚至一命呜呼。打在胸口、脑袋这些地方就不用说了。在一般情况下,真不能随随便便的开枪。
所以学点防身的武艺是非常有必要的,便如天然居痛揍那伙犬儒,若非怀有轻身术,能够处处占据先机,让对方六七个人一拥而上,他未必就承受的住。
李翔练得用心,突然有人说道:“好好的功夫练得一塌糊涂!”
他吃了一惊,怎地背后有人到来,竟然毫无知觉,急忙回头,只见说话的是个古怪老道,穿着一身干净的青色道衣,须发很是整洁,但腰间却挂了一个大的不像样的朱红酒壶,背后挂着一柄剑,一身打扮非常怪异。他立地八尺左右,两条剑眉,眼睛稍小,正土鼻,四方口,腮下三缕清须,长得倒是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,只是一脸的醉意,眼睛朦胧眯起,只余下一条小小的缝隙。他似乎对于李翔的功夫很鄙视,摇头晃脑,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神态。
李翔觉得眼前这家伙好是无礼,但他行动奇特,能够悄无声息的来到这后院,定非常人,道:“道长说的是,在下习武只为防身自娱,跟道人比起来,那是差得远了。”他明知眼前这个道人很可能是某位了不得的人物,但也没弱了声势,明里赞老道武艺高强,实际上却是指他翻墙入室,做小偷行径。
醉道人正是离开天地会分舵的傅山,他听出了李翔的话外之音,也不气恼,只是悠哉悠哉的灌了两口酒,笑眯眯的道:“小娃儿倒是牙尖嘴利的,不愿意吃一点亏。你练的是少林功夫吧,是小胡教的?那几招擒拿手可不是少林的,是小胡自创的一门功夫。”
李翔怔了怔,见他一语道破自己功夫的出处,又叫胡德帝“小胡”,心想:“这道人来人可真不小。”忙道:“前辈好眼力,轻身术、擒拿手都是胡大哥教我的。”
傅山撇了撇嘴道:“难怪了,论功夫,小胡能打他师傅三个,可说道教人的本事,十个他,也勾不着他师傅的鞋底。古往今来,习武讲究身形合一,轻身术、擒拿手都算得上的不错的功夫,瞧你练得,要不就用轻身术逃,要不就用擒拿手攻,怎么就没想过将两者合一,脚踩轻身步,手施擒拿手?如此进可攻,退亦可守,进退自如也。”
李翔白了傅山一眼,道:“当我傻的啊,如果真能运用起来,我早就用了。两套功夫,一个脚快,一个手快,单独施展那是没问题,一同用起来,还不乱套了。”
傅山又灌了两口酒道:“所以说小胡不是个好师傅,他习武三十年,根基稳健,对敌经验无比丰富,做到身形合一,并非难事。而你又不是什么百年难得一遇的武学奇才,根基又低,经验全无,一下子传授两门高深的武艺能够消化的了才怪了。你小子与我老道儿有缘,今日我便传授你一套功夫。看好了……”他高举着酒壶,满满的灌了口酒,整个人突然如喝醉酒一般上下左右前后晃动,突地往前一倒,看似要摔倒在地,右脚却巧妙的一点,身子转了一个弯,右拳如勾,闪电击出,左脚小步一迈,整个人重心又意外的往左倒了去,身子化作冲天炮,似乎要撞向身前的敌人,可就在要撞击的片刻,身形再次往右一摇,左手如鞭子一般击甩出去。
他就如一个醉汉,跌跌撞撞,摇摇摆摆,却给人一种挺拔、轻盈、潇洒的感觉,然而一招一式又是出人意料,就连不擅长武艺的李翔都能看出傅山耍的是一套极其高明的拳法。而且是一套很熟悉,是后世几乎家喻户晓的拳法……醉拳。
他低呼道:“这是醉拳?”
傅山顿住了脚步,就如松柏站立,全无醉态,问道:“你识得这套拳法?”
李翔赶忙摇头道:“不认识,只是看前辈像喝醉了酒一样,不知怎么的,这两个字就脱口而出了。”
傅山听了大喜,道:“你与这套拳法,果然缘分不浅。”他自幼被称为神童,是学无所不精,无所不极,也就是说只要他用心学,不管什么都能学有所成:学文则大儒,学武则宗师,学书法则书法家,学画则画家,学医则医圣。他酷爱喝酒,一生离不开酒,不论是习武作画还是写字,总在酒酣之后,独处一室,舞练一番,这才乘兴而动。
一次醉中练武,进入一种物我两忘、神与物游的境地,与醉中造拳,以醉态入武术,形成了别具一格的拳法……醉拳。
醉拳近年而创,别于一般武艺,他从未传授任何人,也未在他人面前使过。
前些日子,他在天然居饮酒,意外听到了李翔高歌,虽然只是短短几句,却与醉拳的拳意很是相似,就像冥冥之中注定一样。李翔借醉打人,瞒的了所有人,却瞒不了他。作为武学宗师,他看出李翔打人时拳拳到肉,力量匀称,并不是醉酒后控制不住自己的胡乱击打。
傅山近年研习道家经典,很信缘分。
李翔的歌与他创的醉拳不谋而合,所干的事情,又让他大感痛快,于是便起了传授醉拳的心思。他生性洒脱,没有什么门户之见,唯一担心的就怕将拳法传授歹人。
也就找上了胡德帝,得知李翔非但不是歹人,反而是志同道合的义士,更不在犹豫,将自己这套醉拳传授。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二十章 醉拳】-------------------
李翔并不知面前这位老道为什么要平白无故的传授他绝技,可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那是不捡白不捡,恭恭敬敬的抱拳作揖,道:“多谢前辈厚爱,诸葛正感激不尽。”
傅山知他真名是李翔,但如胡德帝一样,也选择相信李翔。觉得他能够佯醉怒打犬儒,足见其心,并非是贪图富贵的小人,潜伏在鳌拜身旁有着自己的目的。他作为外人,没必要胡乱参合进去,也不点破,只是道:“什么前辈不前辈的,你若喜欢叫我傅老就行了,不喜欢叫老道,老头也没所谓。”
李翔见傅山随性洒脱,也暗生好感,笑道:“那就尊称一声傅老吧。”
傅山根本不在意别人叫他什么,他行走天下,足迹踏遍了半个中国,一路上行侠仗义,赠医施药,从不留名,几乎到每一个地方都有一个名字,什么公它、公之它、朱衣道人、石道人、啬庐、侨黄、侨松等二十多个,都是他所救的人为了怀念恩人自行取得,其他人知道这些假名请求傅山治病,他都点头答应,也不说这名字不是自己的。
“醉拳是老道从醉中结合书画拳术领悟出的一套拳法,故而与世间的武艺大有不同,招招虚中有实,指前打后,指东打西,特点是快速多变,出奇制敌。”傅山与胡德帝传授武艺的方法大不相同,不是死死的让李翔跟着他练,而是先给他讲解醉拳的特点,然后在慢慢指点。
“论拳法之精妙,步法之怪异,醉拳皆在轻身术与擒拿手之上,不过此功夫胜在眼、手、身、腿、步五者一体,相互配合,孟不离焦,焦不离孟。不用担心,两种功夫,手法与步法,难以相处融洽。”
李翔难得受到名师指点,听的非常认真,突然想起了成龙主演的醉拳,心血来潮的问道:“那这醉拳会不会要喝了酒才厉害,不喝酒就不厉害了?”
傅山让这个问题问的莫名其妙,道:“厉害的功夫怎么样都是厉害的,关喝酒不喝酒什么事情?不过你这个问题很有见地,我创这套拳法已有一年,却从未想过,让我想想。”
看着陷入沉思的傅山,李翔正想告诉他自己只是受到了误导,瞎说的,但却听他道:“醉拳的基本就算幻与奇,以醉形、醉态迷惑对手,寓藏武术进攻与防守技术为一体的象形拳术。醉与不醉应该有些差别的,真醉脚步漂浮,更能以醉态迷惑对手。但不可多量,量过无法控制力量,形醉意不醉,只要保持一个清醒的脑袋,将身体融入醉拳,知道自己做什么足矣。我怎么先前没想到,果然是缘分,这醉拳传授于你,最合适了。”
他神色愉悦,说着摆出了一个敬酒的架势,道:“这叫做‘劝酒换杯式’,以劝酒式为试探,由此起进入醉态。注意醉拳非拳,这叫持杯手,醉拳中的主要手型之一。”他中指、无名指,小指卷屈握紧,拇指和食指张开略屈,形成蟹钳状,正是电影里放的那种持拳姿态。
“第一招,‘太白敬酒’。”
傅山身形左摇右晃,动作不断的跌撞,摇摆,但跌撞摇摆中,却处处暗含着闪、展、腾、挪、虚守实发、逢击而避、乘隙而入、指东打西等武术的技击要点,让人防不胜防。
傅山教的认真,李翔学的仔细,不知不觉以是丑时一刻,凌晨一点左右。
醉拳招式不多,但以奇幻为主,每一招都变化无常,有数十种形态,非常难练,四个时辰,近乎一夜,李翔费尽心力才勉强学会第一招太白敬酒,用的还不太熟练。
傅山也不介意,醉拳异于天下所有拳法,想要练成绝非一朝一夕之事,李翔有此成绩,已经很不错了。
傅山告辞离去。李翔打算送他出去,傅山却摇头一笑,说了一句不用。
看着他轻飘飘的身影,李翔心道:“难道高人都不喜欢走正门,爱玩飞檐走壁?”
他也不操这个心,傅山既然有本事能进府来,想必出去也是不难。
李翔独自在院中练了会儿,直到实在撑不住,方才进屋休息。
翌日清晨。
李翔只觉得全身绞痛,仿佛身上的经脉全部断了一样。这醉拳颠颠倒倒,扭来扭去对腰腿的柔韧性、关节的灵活性非常有讲究,李翔练习醉拳第一次如此锻炼,正因有效才会有如此之痛。
来到府内演武场,桂仲明正在演武场挥汗如雨的练习,自从以极大的差距败给鳌拜之后,他对自己的要求更加严苛了。
想着昨夜的练习,李翔笑道:“仲明,我们来过两招。”
桂仲明收起了唐刀,瞧了瞧李翔,灿灿一笑道:“公子,这个,我看就不用了吧!”
藐视,**裸的藐视。
李翔信心十足的拍了拍胸口,道:“别瞧不起人,我学了新招儿,谁赢谁输,还不一定呢。”他真不指望打赢桂仲明,只是想试一试,这一招醉拳到底威力如何。
桂仲明跟了李翔好几个月,沿途所见所闻,对于李翔的才智,还是非常佩服的,见他如此自信,心底也不免打鼓心道:“难道小殿下真的学了什么绝招?比就比吧,最多手下留情便是了。”
如此想着,桂仲明欣然点头,还刀入鞘,摆开了架势,他学的是宋太祖赵匡胤创的太祖长拳,这套拳法未必有多高明,但刚猛强劲,正适合他们这类以沙场战士的武艺。
李翔身子一倒,整个人顿时如喝醉了酒一般,摇摇晃晃,或前或后。
桂仲明傻眼了,这是什么功夫?
李翔勾了勾手,挑衅道:“来啊!”
桂仲明脸色一沉,上前就是一招猛虎出洞,直捣李翔胸口。
李翔竟也一步上前,似乎要以拳对拳。
桂仲明神色大变,想要收招,以是不急,他自幼苦练武艺,力量、爆发力非常人可比,这一拳若是打实,少不了断几根骨头。李翔的轻身术异常高明,如此正面攻击,他完全闪避的开,是以从没想过他会正面迎上来,也没有留情。
便在拳拳相碰之际,李翔的身体突然消失了,拳头打了一个空,他还没反应过来,左胸右胸各中了一拳。
论武艺李翔又那里是桂仲明的敌手,但醉拳招式实在奇幻奥妙,只要一不小心,任凭你武艺在高,也有中招的可能。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二十一章 风波将起】-------------------
接下来几日,李翔都在夜里跟随傅山学习拳法,翌日天明再与桂仲明比武。随着对醉拳的了解越深,他越觉得这套拳法了不得。而且最适合他这类无天生神力,且错过练武最佳时期的人使用的。
便如太极拳,太极拳以柔克刚,以慢打快,与世间武艺截然相反,初传江湖,即引发了轩然大波。醉拳也是另辟蹊径,重在奇幻,只要能够熟练运用,即便功夫不深,也能依仗招数的怪异胜过高于自己一等的强者。
便如《倚天屠龙记》里的波斯三使,论真才实学,他们又岂是张无忌的敌手,但依仗招式的诡异,照样让当世一等一的高手处处受制。
这点李翔在桂仲明身上体会到了,桂仲明的拳法刚猛强硬,遇上他的醉拳,就如遇到了克星,让他颠颠倒倒的身形晃的晕头转向,任凭对方拳头力量再大也打不到他,反而让他那一套声东击西,指南打北,忽前忽后的拳法,忽悠的手忙脚乱,连连中招。
这一日,天空意外作美,开出了入冬之后第一个大太阳。
李翔站在太阳底下,尽情的伸展着肢体,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大地,照在身上,让人全身上下暖呼呼的,非常舒服。
曹寅派人来府上约他,趁着好天气一并外出游玩。
李翔也不想浪费这老天爷的恩典,正有如此心思,欣然同意,约好地点,对百灵儿、桂仲明道:“一起出去走走吧……”
百灵儿、桂仲明生活在云南,那里是亚热带和温带交界,气温稳定,即便是冬季最冷的时候,也在零度之上,昆明、大理这些地方更是暖和,一年四季,棉衣都不需要穿。李翔所在的江西浙江,比云南要冷,然与北方,依旧无法相比。
虽说明朝的小冰河时期已经渐渐过去,气温有些转暖,但到了冬季,京师这里零下几度还是常有的事情,前几日冷空气袭来,温度更低,让三人极不适应。
李翔、桂仲明还好,作为男子汉还能顶着冷风,走出房间练武。百灵儿这个野丫头直接变成了大家闺秀,足不出户,一天到晚的躲在炭火旁。天黑钻被窝,不到中午绝不下床。
难得出了这么一个好天气,憋坏了的百灵儿高举双手双脚赞成。
桂仲明也无反对之意。
三人穿着厚厚的冬装,牵着三匹骏马,出了府邸。当他们赶到约定的集合点崇文门街口时,曹寅已经等候多时了,在他左右还有三名护卫。
曹寅迎上前来道:“诸葛兄远来京师,燕京八景不可不游,八景之中,论景色各有所长,但万里长城最具雄伟,理当为先。”
李翔便是在后世也没有机会一览长城雄伟,想不到在清朝有这个机会,自是满口赞同。
百灵儿远在云南不知长城威名,满口问道:“长城是什么地方,有好吃的吗?”
李翔道:“长城是一大奇迹,凝聚了华夏人千年的智慧结晶。没有好吃的,但绝对能够让你大饱眼福。”
百灵儿一听没有好吃的登时不乐意了。
曹寅道:“姑娘放心,此去并非片刻能回,我早已备上各种点心,在长城之上,席地而坐,一边欣赏景色,一边品尝点心,也是一大乐趣。”
百灵儿甜甜一笑,“还是这位哥哥好,不像某些人……哼哼。”
李翔翻了一个白眼,心道:“真是个吃里扒外的东西。”这丫头吃自己的用自己的,也没听她叫一个“哥哥”。
曹寅见百灵儿笑脸如花,心中不由得想起心目中的仙子顾云曦,暗忖:“不知她还记得有我这个人?只要她没把我忘了,我就心满意足拉。”
一行人往北而行。
这时十数骑飞驰而过,从他们的身后赶超,顷刻间以化作一群黑点消失在路的尽头,只留下了满天的尘土。
李翔挥了挥手,敏感的闭上了口鼻,眼中闪过一丝疑惑,只是一个侧面,他发现先前飞驰出去的那伙人中间有一个人很是眼熟,很像江宁城的那个奸杀犯,杀害李卫国的那个恶徒。
但只是一个照面,他也不能确定那人到底是不是噶礼。
百灵儿一时不查,吃了一嘴的灰,连吐了好几口,怒道:“这是谁啊,好是无礼。”
曹寅哼了声道:“这般张扬,还能有谁?尚之信呗,依仗着小王爷的身份,聚集了一伙恶徒,在京师嚣张跋扈,不可一世。在京的三大藩王的世子,就属他最张狂了。”
李翔也没追问,一行人一路谈笑飞驰,用了一个半时辰,抵达了万里长城。
清朝因为没有了草原力量的威胁,这雄伟的军事建筑已经成为了游人游玩的景观,没有任何驻兵把守。
他们登上了长城,站在一处烽火台上。
李翔放眼四顾,看着绵延万里的雄伟建筑,脑海中只有“奇迹”二字可以形容:忍不住赞叹道:“太壮观了,如此建筑,需要多强大的智慧,才能做到。”
桂仲明不太爱说话,但此刻也忍不住的感慨道:“书中看的,跟亲眼见的,感受真不一样。”
百灵儿也瞪圆了眼睛,为长城的雄伟而震撼,忍不住的在烽火台上高呼起来。
曹寅道:“长城每来一次都会忍不住被这雄伟的气概震撼,此处才是一个小烽火台,等会到了居庸关,居高临下的眺望,那才真正称得上是雄伟壮丽。”
在曹寅这个东道主的带领下,李翔他们沿着长城城墙而上,也许是因为气候寒冷,长城之上,除了他们没有别的游人,显得较为冷清。
曹寅、李翔、桂仲明、百灵儿四人各牵着马走在路中间,其中桂仲明落后李翔半个身位,曹寅带来的护卫远远的跟在后方。
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,两骑分作前后,向他们这方飞驰而来,来势如若闪电,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已到近前。他们来势汹汹,遇见有人竟毫不减速。
当先一骑,骑术精湛,斜刺里从曹寅的右侧冲了过去。随后一骑,骑术稍微逊色,竟直接对着百灵儿冲了过去。
百灵儿吓呆了。
李翔眼疾手快,一把将百灵儿拉到怀中。马上的骑手让百灵儿的坐骑挡住了去路,不得不勒住了战马,他一脸怒意,怒骂道:“小畜生,找死。”手中的马鞭子一扬,“嗖”地一声向李翔打了下来。
桂仲明前迈一步,单手接住马鞭,用力一拉,直接将那人拉下了马背,重重的摔倒在了地上。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二十二章 挑拨】-------------------
桂仲明手接到马鞭,顿时察觉马鞭有异,那不是寻常皮质马鞭,马鞭的外表虽以皮革包裹,但中心却藏有类似于钢铁丝之类的东西。那玩意一但劈在脑袋上,可真不是开玩笑的。他中心一怒,直接将对方拉下了马背。
自李翔救人,桂仲明上前阻挡,只是刹那功夫。
百灵儿遭此劫难,惊魂未定,让李翔搂在怀中,一时之间,没能回过神来。直到险些撞她的凶手发出落地后的惨叫,这才惊醒,有些害羞的推开李翔,对着摔落在地的那人迎面就是一脚,将他踢的翻了一个跟头。
她还不解气,打算再来一记狠的,却让曹寅警觉先一步抓了住,他绷紧着脸,怒喝道:“尚之信,你好大的胆子,想死不成。”
策马险些撞到百灵儿的正是平南王尚可喜之子尚之信,尚之信性子嚣张跋扈,人虽在京师为质,但却依仗老子的荣耀,不可一世,常常惹祸,引发争端,连康熙、鳌拜也大为头疼。
尚之信自幼学习骑射,酷爱骑马,论骑术在整个京城都大有名望。作为一个跋扈的富二代,他想怎么玩都成。早已经不满足老套的原野飞驰。为了寻求刺激,不断的创新花样。他试过在京城大街上横冲直撞,不顾路人死活,也试过在泥泞的田野中奔驰,将百姓辛辛苦苦种下的庄稼践踏大半。
最近他发现了一个新花样,在长城上赛马,长城蜿蜒曲折,上下幅度极大,沿途还有许多烽火台,要骑马登上台阶穿过烽火台,需要极强的控制力,想要在长城上策马飞奔,绝非是容易的事情。
尚之信经常邀请狐朋狗友一同赛马,而且稳拿冠军。但不久前尚之信遇到了一位实力强劲的挑战者,他的骑术更在尚之信之上。尚之信已经在他手上惨败过一次。
尚之信不愿意服输,换了匹好马还准备了特质的钢丝马鞭,只待一雪前耻。可是任凭他如何机关算尽,都无法弥补技术上的差距。面对那位强敌,他始终落后一个马身,眼看终点将至。意外发现不远处有一伙人,心中不惊反喜,觉得反败为胜的机会来了。
只要对方稍减速度,他便能随即追上,取得领先位置。至于会不会撞到人,那完全不是他要考虑的问题,他在京师骑了六七年的马,让他撞倒、撞死、撞残的人,没有一百也有八十,一点事儿也没有。
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的对手明知前方有人却不减速,反而提升了速度,迫使他不得不跟着提速,直到便要撞到的时候,对方巧妙的避让开来,而他确因缺乏那个技术被迫停了下来,输掉了比赛。
尚之信蛮不讲理,此时又将所有过错都推卸到了李翔他们一行人的身上,认为如果不是他们挡道,他未必会输,恼羞之下,举鞭子便抽了下去。他哪里想到对方竟会还手,而且直接将他从马背上扯了下来,让他摔了一下屁股朝天。更没想到的还在后面,一个小丫头居然趁他倒地的时候,将他踢了一个倒栽葱。
作为平南王的世子,未来的地方诸侯,尚之信何曾受过如此羞辱,只待起身,将那些敢向他动手的杂碎全部杀了。
他还没起身,立刻听到了怒声质问,登时吓得打了一个激灵。
尚之信嚣张跋扈在京师能够张狂到现在,也并非完全是因为他老子的关系。他个人属于那种欺善怕恶类型的,他的狂是对一般人狂,对于那些能够威胁到他的人,却没有任何的的张狂之意。
敢如此叫他名字的,地位绝不简单,定睛一看,竟是曹寅,一颗心不由得一跳。曹家人地位不高,但放眼京师,除了鳌拜,没有一人有胆子招惹。
尚之信怔了半响道:“原来是曹公子,今天怎么有雅兴来这里游玩。”他当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,拍了拍屁股,咧嘴笑了笑。
曹寅不动声色的道:“皇上放我几天假,让我招待朋友。”
尚之信脸色微变,曹寅是侍卫,还没听过皇帝身旁的侍卫无端放假的,后一句“让我招待朋友”更是将他吓得不轻,忙笑道:“既然如此,那就不打扰曹公子与诸位的雅兴了。”他牵着马一瘸一拐的往一侧溜走了。
李翔见曹寅不动声色的吓退了尚之信,暗自赞叹:“这个曹寅还真是一个人物。”他本想仗着鳌拜的力量给尚之信一个沉重教训,防止他无法无天为害百姓,但却被曹寅插手干预了。
曹寅回望了一眼,见茫茫长城只有尚之信一人的身影,先前那个从他身旁穿过去的人已经没了身影了,他眼中闪过一丝疑惑。
尚之信来到烽火台,回见曹寅他们已经走远,猛的一拳打在石壁上,叫了一声:“可恶。”
“呵呵!”轻笑传来,一个粗矿的声音从烽火台上走了下来。
“笑什么笑,噶礼,如果不是那个该死的曹寅,我不会输给你。”尚之信觉得很没面子,强撑着说道。
噶礼赞同道:“尚兄弟的骑术整个京师谁不知道,若不是曹寅的出现,我噶礼又岂是你的对手。”
尚之信见狂妄的噶礼竟然承认不如他,大感意外,他极好面子,让他这一吹捧,心中特别畅快,笑道:“噶礼兄太谦虚了,你的骑术在京师也找不到几人能够胜你的。”
“只是……”噶礼道:“那曹寅算什么东西,尚兄弟为了他,宁愿减速输掉比赛。可他却一点也不领情,一句道歉也没有,还将兄弟训斥了一顿,真不是东西,真不知兄弟怎么能够忍受的住。”
尚之信听到“曹寅”二字,脸上笑意全无,也狠得牙痒痒的道:“那小王八蛋背后有皇上,动不得……若非如此,我早就给他们颜色了。”
噶礼道:“曹寅动不得,其他人应该不再此列吧,那个男的,还有女的,分明就是护卫之流的,教训他们又有什么难的?”
尚之信双眼一亮,狰狞的笑了。
噶礼见后暗中冷笑:“便让你们狗咬狗去,江宁之仇,我会一一讨回来。”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二十三章 挑衅】-------------------
尚之信的事,并没有扫了李翔他们游玩的雅兴,面对长城的雄伟壮丽,一切不开心的东西都抛在了脑后。
经过长时间的游玩跋涉,他们到了居庸关,长城最出名的要塞。
居庸关俨如一座军事堡垒,形势险要,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。关城是由明朝大将徐达督建的,徐达作为明朝最出色的大将,战略眼光,何其之高。一座雄关横跨在太行余脉军都山地的峡谷上,城垣东达翠屏山脊,西驶金柜山巅,周长四千余米,南北月城及城楼、敌楼等配套设施齐备。关城内外还有衙署、庙宇、儒学等各种相关建筑设施。
“这里是南关瓮城呈马蹄形,城西侧有瓮城城门通往关城向南的大道,弧形瓮城城台上原来设有炮台,外墙有垛口,内侧墙低矮无垛口。作战时可将敌人诱入瓮城,主城关闭阻其入城,再放瓮城闸门,敌人就被困在瓮城里,只能束手就擒,有‘瓮中捉鳖’之意,因此得名瓮城。”
“这四周的洞口皆是明朝时期的炮台,明成祖朱棣将国都迁至北京,为防外敌来侵,特别下令长城沿线安置名为‘神威大将军’的火炮。还有佛郎机、神枪、铁铳等利器,那个时期的长城对于草原的游牧民族,几乎就是不可逾越的高山。”
京师八景,曹寅独爱“居庸叠翠”,每每与好友游玩,万里长城都是首选之处。来这居庸关已达数十次,对于一景一物,异常熟悉,介绍起来就如后世中的导游,说的头头是道。
他们的下一站是云台,云台位于居庸关的中心,取其“远望如在云端”之意,是用汉白玉石筑成的,台高近乎十米,上小下大,平面呈矩形。
一行人登上了台顶,眺望四周,使之曹寅先前说的真正的“雄伟壮丽”是什么意思了。
站在居庸关云台顶处,俯视四周,关旁两岸,山势雄奇,中间又有长达数十里的溪谷,清流萦绕,翠峰重叠,花木郁茂,山鸟争鸣。绮丽的风景,正是京师八景之一的“居庸叠翠”。
站在云台高处,能将长城的险要壮观,与周边的绮丽景致,尽收眼底,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感受到长城那气吞山河的气势。
李翔看到这一幕,大呼不虚此行,笑道:“不到长城非好汉,今天我也算是条好汉了。”
他们在云台顶处流连忘返,不舍得离去。
曹寅让随行的护卫在地上摊上了桌布,将准备好的点心一一摆上,道:“走了一路,先用些糕点垫垫肚子吧,这长城可玩的地方还有很多呢,一时半刻不急着回去。”
百灵儿这个吃货高兴的跳了起来,老老实实的坐在桌布的一角,抓起一块糕点甜甜的吃了起来。
她长得甜美可爱,失礼的事情,她做起来却毫无失礼的感觉,反而让人为之一笑,生不起责怪的心思。
李翔随即坐下,他见桂仲明没有坐下的意思,拉着他做到了身旁。桂仲明虽奉他为主,但他并没有单纯的将他视为部下,而是一位忠心耿耿,将会随他一起出生入死的朋友兄弟。
桂仲明有些拘束,可还是坐了下来。
曹寅的目光若有所思的在两人身上一撇。
这时曹寅的的一个护卫对着曹寅一阵耳语。
曹寅脸色微沉,目光瞧者云台的台阶处。
李翔心知有异,随着望去,不一刻踢踢踏踏的登梯声传来,尚之信大大咧咧的走上了云台,身后还有一伙凶神恶煞的护卫。尚之信的身后,护卫之前,他发现了一个本应该以死的人,此刻却好好的一步步靠近。
李翔双眼瞳孔急剧收缩,心道:“他竟然没死?”
曹寅也瞧见了噶礼,脸上也是一片震惊,忍不住道:“你还活着?”
噶礼冷笑道:“想要我死,可不容易。不就是杀了几个奴隶,皇上亲自下达的免死罪,谁敢杀我!”
决议以下,噶礼本来是必死无疑的,但是未等得及噶礼斩头,曹家已经举家离开江宁了。
曹家一走,江宁就以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最大,他亲自干涉此案,让案情重审。
结果虽然一样,但却拖延了时间,麻勒吉的快马已经抵达京师,将情况告知了噶礼的家人。噶礼的家人是八旗中镶蓝旗的大将,早年就跟随皇太极征战,立有大功,当即请求康熙饶恕噶礼。
满清从很早以前就开始呼喊满汉一家,但只要触及满人的利益,满汉一家就是屁话。
康熙当即下了免死令,免去了噶礼的死罪,并无受到任何处罚。
李翔想不到杀害李卫国的凶手依然活得好好的,眼帘下杀机隐现,如果不为李卫国复仇,如何对得起,他给的这一个身份?
曹寅心中虽恨,却也无法置疑康熙的圣谕,只能打算回去后,跟康熙问个清楚。
尚之信装模作样的四处走了走,说道:“这云台真是个好地方,好久没上来过了。”他脚步停在桂仲明身前,道:“这位壮士叫什么,好是厉害,那一手徒手接鞭的本事让人大开眼界。我身后这群不成器的蠢材如果有壮士一半的能耐,我尚之信就要烧高香了。”
尚之信话音一落,护卫群中立刻走出了一位如张飞似地壮汉,他眼如铜铃,三五大粗,一举一动,充满了彪悍之气,高声道:“世子这么说就小觑我们了……”他铜铃大的眼睛瞪着桂仲明,挑衅道:“你……可敢站出来,与我一教高下?”
李翔自从尚之信到来的那一刻,便知道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,果然如此。
他奈何不得曹寅,所以对将他拉下马背的护卫出手,以作报复。
曹寅正要说话,尚之信佯怒道:“胡克夫,不得无礼,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了。”
胡克夫双目依旧狠狠的盯着桂仲明道:“是男人就出来应战,没带种的回家吃奶去。”在尚武的时代,这两句话是相当严重的。
桂仲明眼中也闪过丝丝怒火,但却没有说话。
李翔知道桂仲明在想什么,尚之信是藩王世子,与之交恶对他会有影响,宁愿自己受辱,也不惹麻烦。
“去吧,别给我面子,适才世子不说说了吗,他出门带了一群蠢材,你就当替世子教训一下他手下的蠢材吧。”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二十四章 桂仲明扬威】-------------------
李翔的话登时让尚之信气得吹胡子等眼睛,带着一群蠢材,那我算什么,岂不是等于蠢材的头头,大蠢材了,他咬牙切齿的说道:“那就让胡克夫来领教这位壮士的高招了。”
“慢着!”李翔突然出声,他看着胡克夫,又看了看桂仲明道:“既然这是强者教训蠢材,那不如点到为止吧?”
尚之信听了一怔,随即大笑起来,以为李翔是熊了,得意道:“自然是点到为止,不过嘛,这真刀实枪的实战,总会有些损伤的,还是看自个的实力为好。”
李翔点头道:“仲明,听到了啊,对方想见识一下你的实力,那就拿出实力来,别胡思乱想。以你的实力,对付不了高手,对付蠢材还是可以的。”他这是在提醒桂仲明,让他全力以赴。
桂仲明肃然点了点头,表示明白,他抽出了唐刀,火热的双眼直视胡克夫,单手握刀,卓立云台之上。整个人身上顿时充满了肃杀之气,唯有历经生死的人,才会有如此气势。
桂仲明年纪不大,今年不过二十五岁,但若因为这个年纪就小觑于他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
历史上岳飞教子严苛,长子岳云十三岁就被派上阵杀敌,多年沙场历练,成就了岳云“赢官人”的美名。桂仲明几乎是受到相同的待遇,他十四岁就让桂国玺丢到战场上历练。他上阵杀敌的时候,正逢南明军最困难的时期,清兵大举南下,桂仲明几乎每个月都与清兵恶战,直至李定国病故,那一年他十八岁。
四年的战场生涯,桂仲明早已磨练出了如钢铁一般的意志与高明杀敌技巧,在虎踞山潜伏的七年里,他也从未间断过严苛的训练。
便因如此,对于桂仲明的实力,李翔有着十足的把握。
胡克夫见桂仲明气势迫人,神色也转为凝重。作为尚之信麾下最强的护卫长,他自然亦不是等闲之辈,身上透出强烈自信,但却并未有任何轻敌之意,纵然是狮子搏兔亦用全力。
胡克夫的武器是三菱铁棍,李翔见那三角形的铁棍入手沉重,只怕不下五十斤,身上任何一个部位,挨着一下,哪怕只是轻轻一碰,都免不了断筋碎骨。
胡克夫手中的三菱铁棍忽地弹上半空,毫无任何花俏的向前一桶,刚猛的劲风直射桂仲明胸口。
桂仲明大仗小仗经历无数,知道这一招绝不能以刀去接,转身让开敌锋,顺势一刀向对方手腕削去。
胡克夫他大吼一声,三棱铁棍顿时舞成一个黑圈,气流大作,观战的人人都觉得耳朵里灌满了风!
桂仲明并没有放弃进攻,而是转刀侧身,连消带打。
李翔瞪圆了眼睛,这一招他见鳌拜使过,上一次桂仲明与鳌拜对战,桂仲明便是败在此招之下,想不到他竟然偷师学来了。
桂仲明自信一笑,刀面轻轻一擦,便如太极的借力用力,管教对手无从发力,将对方的攻势化为无形,随即转手一刀,寒光乍起,如贯日白虹,雪亮的唐刀已经架在了胡克夫的脖颈处。
鳌拜的这一招是他身经百战悟出的绝技之一,那日与桂仲明对战,存心要在李翔面前建立自己神勇无敌的风采,使出此招,顷刻制敌。
桂仲明天资极佳,苦思破解之法,下苦功夫研究。结果这破解的方法没有想出,反而因为研究的太过透彻,将这一招领悟了。此次还是首次用于实战,一招奏效,置敌于顷刻。
“承让了!”桂仲明无伤人之心,收刀抱拳,后退了一步。
这盏茶功夫未过,桂仲明已然取胜,赢来是乾净利落,大方漂亮。
李翔拍手鼓掌。
尚之信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李翔一下一下的鼓掌声便如一巴掌一巴掌的耳光,打的他心里一阵阵的疼痛,怒视胡克夫。暗地里给他施了一个眼色。
胡克夫也不信自己败的如此干净利落,只是觉得手中三棱铁棍一下子不受控制,接着刀就落到了自己的颈脖处。输的如此不明不白,他怎能甘心,怒吼一声,三棱铁棍的棍尖一沉,毒蛇一般对准桂仲明的小腹猛扎过去。
这一下若是刺中,五脏六腑非被搅成肉酱不可!
李翔、百灵儿惊呼出声。
桂仲明移步避开。
胡克夫却寸步不让,三棱铁棍横扫而出,先前一招让他明白,比巧劲自己远非桂仲明对手,舍短取长,招招硬拼搏命,不给对方施展巧劲的机会。
桂仲明脸色一沉,竟然不闪不避,蓦然一声大喝,只听“当”的一声。
胡克夫的铁棍让桂仲明硬生生的架住了,比力量桂仲明依旧表现的毫不逊色。
不过此时桂仲明单手持刀,已经换做了双手。这亦是唐刀的过人之处,唐刀长短适中,刀柄较长,单手持拿,轻巧灵动,快如疾风,双手劈砍却有开山断石之力,刚柔并济。后来的日本刀就是沿袭了这一点,加以自己的工艺,令其成为上世界上知名的宝刀。
论力量桂仲明比之胡克夫,要稍逊三分,但胡克夫每一击,力量均衡,而桂仲明以超强的爆发力,将力量凝聚双手,这一劈之力,力量更大。
胡克夫手臂颤抖,竟忍不住往后一仰。他又气又怒,已经失去理智,在技巧上输了,能说对方狡诈,若在力量上又输了,还能找什么借口,怒吼一声,将力量凝聚双手,猛烈朝着桂仲明当头砸下。
桂仲明二话不说,双手持刀,大步先前,似乎要再来一计硬拼硬。
众人瞩目下的力量对决没有发生,桂仲明双手持刀迎击的时候,突然单手发力,后发先至,刀锋一转,削断了胡克夫的右手手腕。
胡克夫手腕已断,铁棍落地,攻势自然化解。
桂仲明单手持刀换双手持刀硬抗一计,接着又在电光石火以单手克敌,两者之间的转换将唐刀的优势,发挥的淋漓尽致,让人拍案叫绝。
“好!”曹寅当先叫喝起来:“好刀法,刚柔并济,果真了得。”
桂仲明看着捂着断手的胡克夫,冷声道:“我绕你一次,你却不知好歹,如今也休怪我无情。”他收刀入鞘,来到了李翔的身旁。
李翔笑道:“果如世子说的一样,刀剑无眼,伤了贵属下,实在抱歉。”他口头上表达歉意,但脸上却无任何愧疚,反而是笑盈盈的。
尚之信颜面尽失,气得说不出话来,只是狠狠的瞪了胡克夫一眼,怒骂了一声“废物”。
他转身欲走,噶礼这时意外跳了出来道:“属下武艺超群,无话可说,但不知主人的武功怎么样,有没有胆子与我一战。”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二十五章 醉拳逞威(上)】-------------------
噶礼双眼直愣愣的瞧着李翔,等候他的回应,眼中有着莫名的意味。因为曹寅有康熙罩着,他惹不起,从一开始便打算当一个局外人,挑唆尚之信跟曹寅死磕,没有动手的想法。
但是来到了云台,他看到了李翔,一股熟悉而愤恨的感觉涌上了心头,让他想到了一个刻苦铭心的仇人,一个可恨的道士。
那日在江宁,若不是那可恨的道士从中作梗,他早已经离开江宁,根本不用被处以死刑,关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等死。
蝼蚁尚且偷生,更何况是人?
噶礼当时都认为自己是必死无疑了,心情灰暗到极致,犹如行尸走肉,整个人都处在一种呆傻麻木的状态,生命中除了吃睡之外,就是等死,数着自己还能活几天。
直到康熙特赦,无罪释放。
噶礼出狱如获新生,回想起狱中受的苦,心中充满了暴戾之情。他是那种恨一个人,能恨一辈子的人物:他要报仇,要将害他入狱的人,尝受到生不如死的滋味,要将他在大牢里受到的罪十倍百倍的讨还回来。
曹家他动不得,指认他的李卫国已经死在他的手上,余下的两个仇敌唯有将他擒拿的李翔与将他押至府衙的牢头柳云枫,其中更将折断他手臂的李翔,视为生平第一仇敌。
只是他找遍整个江宁都找不到李翔的行踪,至于柳云枫也因不满清廷无道,弃官出游。
两个仇敌,噶礼任是报复不了,只能将此二人的容貌刻在脑海里,希望有一天能够遇上。好用他们的血,洗去心头之恨。上了云台,自从与李翔对上眼睛后,他就觉得眼前这人与心目中的道人有着极大的相似。
他不比曹寅,曹寅与李翔虽见过面,但只是觉得当时的李翔口才极佳,过后也不会花心思去记,在脑海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容貌。如果再次遇到李翔乔装后的样子,能够回想起来,但现在这幅真实的模样,与他记忆中的道人相差太大,两则结合不到一起去。
噶礼就不同了,他将李翔的模样刻在了心头,脑海中会时时想起此事,对李翔乔装成道士的模样记忆犹新,如今李翔虽然卸去了装变化极大,但面部特征却没有改变。他将两者结合在一起,顿时觉得眼前这个人与记忆中的道人有着六成的相似,心中立时充满了愤恨之意。只是他不能确定眼前这人,到底是不是那个道人,但不想错过这次机会。
为了报仇泄愤,也顾不得原先的计划了,直接上前挑战,想着无论如何也要逼李翔出手,从招式中判断到底是与不是。
面貌相像,如果在加上招式相像的话,那即表明眼前这个年轻人很有可能就是那道人,就算不是也有极大的可能是他的至亲,叔侄兄弟之类的。当然也可能真是巧合,但那又如何,长了这幅相貌,活该被打。
噶礼语出挑衅,眼中透露着丝丝恨意,已经将李翔视为心中的那个道士了。
曹寅见噶礼无端出来挑衅,起身道:“你要打,我奉陪!”
噶礼不屑的撇了撇嘴,一脸的轻视道:“你不是我的对手。”
曹寅以为是因为他的缘故才会牵累李翔的,明知非噶礼之敌,也不退半步道:“不是不对手,比过才知道。”
李翔上前拉住了曹寅,道:“既然这位壮士向我挑战,这一战自然由我来打。”
他轻轻一笑,心底却有着说不出的严肃:他想不到噶礼会莫名其妙的找上他,但见到那一双仇恨的目光,隐隐有所察觉,心道:“难道他认出了自己?”转念一想,立刻否定了这点,除了江宁的一战,他与噶礼全无接触,今日也是初次遇上。噶礼并不知道当时的他是李翔,也不知道现在的他叫诸葛正,如果真认出了他,没有理由花费心思拐弯抹角的找他挑战。
但噶礼怀疑上了他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找他挑战想必是打算从招式中来确认他到底是不是江宁城的那个人。
如果今日不应战,打消噶礼心中的疑虑,让他死心,只怕日后会不断的缠着自己,严重的可能导致身份泄露。
念及此处,李翔长笑而起,拉住了曹寅,接受了挑战,若是半个月前,他只会擒拿手与轻身术,还真不敢应战,但如今他学会了醉拳,又何惧与噶礼一战!
曹寅心急如焚,噶礼桀骜骁勇,便是在京师也大有名望,更兼出手狠辣,毫不容情。他出战取不得胜,但最起码可以凭借曹家的身份,让对方忌惮,不至于下重手,李翔小王子的身份虽高,可在京师实没有什么威胁力,只能道:“诸葛兄是鳌太师的贵人,你看着办便是了。”
噶礼听了眉头一挑,心中也有了一点忌惮。不过也不是很在意,他父亲与鳌拜多次协同作战,关系密切,不信鳌拜会为了一个奴隶而对他怎么样。他并未与李翔有过往来,在他眼中汉人都是满人的奴隶,见李翔长得如汉人一般无恙,便将他视为汉人了。
“来吧……”李翔手做捧杯状,摆出了醉拳的起手姿态。
醉拳乃奇人傅山最新创的拳法,即便整个世界目前也只有胡德帝、桂仲明、百灵儿这三个人见识过,那怪异的姿态,登时让四周人瞪圆了双眼。都说习武之人,下盘稳如劲松,牛马拉扯不动,可李翔不待牛马来拉,自己先站不稳了,颠颠倒倒的,就像是一个喝醉了酒的酒鬼,不能自控。
噶礼见李翔摇摇摆摆的,耍的根本不是正统套路的武艺,与记忆中的那个道人的步法、擒拿手有着天差地别,不免自问,“难道真不是他。”
箭在弦上,以是不得不发。他踏上一步,呼的一拳,便往李翔胸口打到,这一招神速如电,招简力沉,击在实处,少不了与李卫国一般的下场。
李翔这些天每日都受到傅山的言传身教,对于醉拳的认识更胜一筹,眼见噶礼左拳击到,右脚实,左脚虚,身子倾斜贴着噶礼的左臂,避开了这一击。
醉拳包括万象,即有太极卸力的窍门,也有沾衣十八跌的绝妙,如今他用的便“贴”字诀,直接将重心靠在了噶礼的手臂上,超近距离的一击膝顶,打在了他的小腹。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二十六章 醉拳逞威(下)】-------------------
醉拳这一招“贴”字诀与沾衣十八跌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李翔整个人的重心都靠在噶礼的身上,因为靠的太近,噶礼反而不好攻击,更不好抵挡,胸口硬生生的挨了一计。
只是一合,噶礼已经确定眼前这人,并非是那个可恶的道士,双方的武功路子完全不一样。道士步法轻盈,擒拿手高明,但都不到火候,实力实在有限,如果不是因为当时他的脚让李卫国抱住,动弹不得,一身武艺施展不开,根本不会让他擒住。
而面前此人,一身武艺怪异无比,让人防无可防,交手不过一合便中他暗算,失去先机。
曹寅看呆了,以骁勇而名传京师的噶礼,竟然一合就让化名诸葛正的李翔击中,委实太过惊人,眼中闪着莫名的神采,博学多才,还有如此出众的武艺,难怪眼高于顶的鳌拜会对他如此器重。
尚之信与随行的一干富家子弟,一个个也看傻了眼。噶礼的武艺他们是见识过的,如桂仲明一样,都有凌驾于胡克夫来的实力。想不到如此强劲的好手,竟也一合受制,这伙人究竟是什么来头?
噶礼更是又气又怒,虽然他以确定李翔并非那个道士,但他桀骜骁勇,这辈子与人恶斗上百场,从未有今日这种情况,感受着靠在身上的力量,发现如此近的距离,他拳头都无法伸展,无法聚力出击,一咬牙后退了一步,决定拉开两人距离,再行反击。
哪知李翔如附骨之疽,竟然紧跟而上依旧靠在他的身上,就仿佛他们彼此都没动过一样。
噶礼一惊之下,怒气填膺,举起拳头迂回着直砸李翔后心。李翔背后如长了眼睛一般,身子一颠一倒,已经绕至噶礼身后。
噶礼收力不及,那如碗口大的铁拳重重的砸在了自己的胸口,打的他自己连退两步。
李翔在噶礼身后,一脚蹬在了噶礼的屁股上,将他往前踹了去。
噶礼自受一拳,哪里还能顾及身后,只被踹的往前冲了三步,好不容易使出“千斤坠”之力定住身形,却已满脸胀得通红,狼狈万分。
曹寅大声喝彩。
百灵儿叫道:“好一招恶狗扑食,果然高明。不过吃的东西在这里了,你扑的力量太小了,要跳起来,往前冲,这样才抢的到吃的。”
噶礼只气得脸色自红转青,愤怒转身,想要捏碎李翔的脑袋,却发现李翔远远的出了他的攻击范围。
李翔的那一招,确实有些侮辱人了,但醉拳就是如此。随性而发,不讲究任何传统招式,只要能够击打到对方,没有任何的讲究。好比先前的那一招,屁股飞踹,存在世上的任何功夫上都找不出这么一招的,然醉拳便有。
他并非存心侮辱噶礼,但噶礼却不那么认为,怒吼一声,纵身扑上,快拳连攻,臂影晃动,便似有数十条手臂、数十个拳头同时击出一般。
李翔受名师指点,又常与桂仲明比武,已有一定的对敌经验,屏气凝神,以浑身解数,施展醉拳技法:太白醉酒、武松醉跌、洞宾提壶,待使到鲁智深醉打山门时,下虚上实,刹时间悟到了醉拳旨中的精微奥妙之处,来了一计下虚下实,一拳打在了噶礼的下颚,勾脚一拌,这一招使得犹如行云流水,潇洒无比。
噶礼只觉得李翔忽左忽右,忽东忽西,搅的他晕头转向,无可闪避,无可抵御,连中六拳,心中突然警觉,对方声东击西,指南打北,自己何不打南守北,声东守西。于是见李翔冲天勾拳由下而来,视若无睹,自顾防守上方,却不想直接中了一计勾拳,下盘松懈,让对方把握机会拌到在地,再次出丑。
李翔摇摇晃晃,单脚立地,笑道:“你不是我的对手。”
噶礼摔了一个屁股朝天,又痛又怒,喝道:“这是什么古怪武功……”
李翔笑道:“高明的神功……”
噶礼先是一怔,随即大笑:“好功夫,可惜使用的人太拙了,你手上无力,有神功在身,又有何用!”对战许久,他察觉到了问题所在,比斗至今,他以受了十数拳,但身上除了自己打自己的一拳至今还隐隐作痛外,其他被击中之处,只是当时阵痛,过后即毫无感觉。
他自幼习武,一身肌肉如钢筋铁骨,寻常攻击,实难给他造成伤害。
李翔练武的时间终究太短,比之古人力量本就有所欠缺。对战噶礼,他能够依仗奥妙的醉拳,立于不败之地,但无法将之击伤。
桂仲明脸色也是一变,与李翔对战,最初他比噶礼好不了多少,随着渐渐习惯醉拳的套路,情况方才有所好转,但也常常挨拳中招,他只以为是李翔手下留情,未成想过精妙的招式,还需力量的辅佐。
噶礼冷冷的道:“老子看你能转到几时,今日不折了你一条腿,你噶礼爷爷从这个云台上滚下去……”
桂仲明冷着脸站起身来,李翔笑着对他挥了挥手,让他坐下。
噶礼讥讽着向李翔冲来,果真只攻不守,完全无视的李翔的攻击,而且出手又狠又辣,处处对着要害。
李翔对噶礼本有深仇,现在又让他一套狠辣的抢攻,也打出了火气,右手圆转向前,朝噶礼面门挥去,正是一招仙姑献酒。噶礼完全无视,不闪不避,右拳猛挥,只盼两人各受一招,看看谁伤的重。
李翔一个回身,再次使用“贴”字诀,避开噶礼的长拳,使出了开战时同样的招式。
噶礼心道:“还用这一招,就算受你一下又有何妨?”他这一次学乖了,没有对自己下手,张开蒲扇大的手掌来抓李翔的胳膊。
李翔阴阴的一笑,心道:“你小子能将身上的肌肉练成钢筋铁骨,老子不信,你连下面那玩意也能练得钢筋铁骨不成。”猛的一计膝顶,正中噶礼胯下。
噶礼蒲扇大的手才伸至一半,命根子遭受如此一击,眼珠子暴凸,发出了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,双手捂着胯下,叫着跳着。
李翔尚不打算放过他,一脚蹬在了他的脸上,将他踹到了楼梯口,他脚一滑顺着楼梯滚了下去。
正好应了他的誓言。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二十七章 内孤康熙,外结三藩】-------------------
李翔的那一计膝顶,让在场的所有男人,胯下都忍不住的为之一紧,脸色苍白,精神上受到了不小的打击。打的虽然不是他们,但想着那话儿受到这般重创,那该有多疼啊,对于已经滚下去的噶礼都抱以了万分的同情。
尚之信见他们之中武艺最强的噶礼都让李翔打倒,哪敢在猖狂,灰溜溜的走了。
曹寅感慨道:“诸葛兄的招数前所未见,完全打破了我对功夫的认识。”
李翔道:“我这套功夫胜在奇幻,不以常见的力量速度为主,便是因为怪异,才能出奇制胜,屡屡得手。那噶礼功夫真的不错,若非依仗这套功夫,我还真不是他的对手。”
曹寅切齿道:“噶礼自幼就以好斗闻名,功夫还是其次,骑射的能力更是一绝,被誉为新一代的巴图鲁,三年前的武举科考,他一举夺魁,被封为武状元。”
百灵儿问道:“武状元我知道,但什么是巴图鲁?”
曹寅解释道:“巴图鲁是满语中的词汇,是‘勇’的意思,在我大清巴图鲁是一种荣誉,唯有骁勇无匹的勇士才有资格受此封号。”
百灵儿不屑的撇了撇嘴道:“还不是让讨厌鬼给教训了,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。”
曹寅想着噶礼的恶迹,心中充满了疑惑。
李翔若有所指的问道:“曹兄似乎很仇视这个噶礼,他曾犯过死罪?”
曹寅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厌恶,道:“此人桀骜暴戾,贪婪好色,手段卑劣,曾……”他想发泄一下,将噶礼的恶迹一一说来,但想到康熙将劣迹斑斑的噶礼无罪释放,便说不下去,道:“算了,别提他了。免得坏了兴致,吃些点心,我们玩我们的。”
李翔淡淡一笑,也未追问。
他们一行人吃了糕点,又在长城玩了半日,与日落之前,返回了京师。
李翔与曹寅告别,回到府上,佯装打扮了番,一个人翻墙出了府邸,来到了鳌拜府。
鳌拜在客厅接待,见李翔一身下人打扮,不免笑道:“诸葛先生这演的是哪出戏?”
李翔并未正面回答,而是笑道:“原来我只有七成把握,但是现在……鳌太师,我有九成把握肯定当今的皇上绝非易于之辈。”
鳌拜沉着张老脸道:“怎么说?”
李翔没有正面回答,而是多问了一句,道:“鳌大人可知我今日去了何处?”
鳌拜自是知道的,李翔对于他来说,既熟悉又陌生。熟悉是指李翔的抱负与干略,陌生又因他们相处的时间太短,没有建立起完全信任的关系。同时李翔给他带来的震撼又太大了,就如一把锋利的双刃剑,即可伤害敌人,亦能伤到自己。他可不敢任由这把双刃剑失去控制,早就暗中派人监视着李翔。不但知道李翔今日与曹寅去了长城,还清楚的知道他们与尚之信发生了冲突,甚至李翔以高深的武技打败噶礼都了解了。
当然这些是无法明说的,只是道:“这个,我不知道。”
李翔从容一笑,他才不信鳌拜会那么老实,但也无所谓,他早就知道与虎谋皮,并不是简单的事情,说道:“我是与曹寅,曹家公子一起去长城游玩了。”
鳌拜点头应道:“京师八景,‘居庸叠翠’,长城确实值得一游。”
李翔心道:“装什么傻!”想着,提高了声呗道:“曹家与皇上的关系,难道太师不知道?曹寅虽然以一个朋友的身份领我游玩,没有谈论任何关于太师与皇上之间的事情。但他有意与我结识,已经说明问题了。吴三桂不但是太师的敌人,也是皇上的。我的存在,能够派上大用场,所以皇上让曹寅出现在我的身旁。如此人物,哪里是太师口中的那个小皇帝。”
鳌拜脸色早已变得吃重,他确实在装傻。以前他根本没有将康熙看在眼里,直将他视为一个好玩的孩子。但自从受到李翔的提醒,开始存了一个心,处处留意康熙的举动。
现在的康熙虽然了得,但毕竟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娃儿,就算在如何厉害,为人处世,都不可能做到事事顾全,尤其是在鳌拜这等人物的眼皮底下。
鳌拜这一留心,登时发现了许多的不寻常,渐渐开始偏向了李翔设想的那个可能,已经暂时放下对付吴三桂的心思了,决定先静观其变。即便他现在权倾朝野,也不敢冒然行废立之事。他虽然掌控京师附近绝大部分兵权,但是如今大清坐拥天下,四方总督都是效忠皇帝的,八旗军中也有不少存着忠君思想的大将一但他们起兵勤王,那后果如何谁也无法预料。
他先叹了口气,随即一脸刚毅道:“先生说的是,小皇帝确实已经不是我所知的那个小孩了,但想要跟我鳌拜斗,他还是嫩了点。”
李翔看着已经认识到康熙威胁的鳌拜,心底的大石终于落地了,笑道:“大人既然意识到这点,想必已经有了应对的办法了,是该改变总体策略的时候了。皇上毕竟是皇上,手握天下兵马,唯有结交三藩,引他们为援,才能取得成功。”
鳌拜目光深深的看了李翔一眼,突然哈哈一笑道:“此事暂且不提,还没到那个地步。在过月余,就是开年恩科。我鳌拜不会亏待任何一个跟随我的人。先生举人的身份,我已经安排好了。因仰慕我大清的文化,先生偷偷的化名在云南参加了当地的童生试、乡试,已经考取了举人的资格,够资格参加来年的会试。不过要在我大清为官,先生还必须入乡随俗才行。”他瞧了瞧李翔的头发。
李翔心中暗骂,鬼才要剃什么金钱鼠尾头,但脸上却不以为意的道:“这个,不是我不想入乡随俗,而是头发太短了。我在缅甸随着西方的洋人剃了一个短发。如果再剃金钱鼠尾,那只会在脑袋顶上竖着一根翘起来的倒毛,那也太难看了。只要头发长了,我自然会剃的。”
他早在虎踞山的时候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了,所以让山上精于理发的妇人给他剃了短碎。这个时代,自然没有短碎这个发型,但作为一个顺着潮流的青年,对于发型可不是一般的在乎,碎发的特点,都记在脑子里。
他将短碎的特点细细描绘,在以山上的小孩子做**实验,妇人经过指点练习已有七八成短碎的模样了。
李翔也不勉强,也许比不上后世的理发师剃的标准,但比起金钱鼠尾,实在好太多了。
短碎顶部不长,想剃金钱鼠尾,留个鞭子,那是不可能的。
鳌拜瞧了瞧,确实如此,也不勉强了,毕竟剃发主要针对的是汉人,缅甸人就如洋人一样,是不需要剃发的。只是李翔与洋人不同,有着汉人的模样,所以才会提出剃发一说。
李翔告辞离去。
鳌拜静静的坐了片刻,突然道:“济世先生,此子如何?”
屏风后面传来一个声音道:“很是了得。”
鳌拜道:“确实呢,‘内孤康熙,外结三藩’,先生想到的,这个诸葛正也想到了。”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二十八章 黄培诗案】-------------------
济南大牢。
一个又高又瘦,面目黝黑的中年文士一步一步,缓缓的走出了充满潮气的地牢,久违的阳光照在他身上,整整七个月不见天日的他,只是象征性的眨了眨不适应强光的眼睛,表情木然,但他瘦弱的身形确如松柏一般挺拔,走起路来坚定有力。
“宁人兄!”
“义父!”
中年文士刚刚适应了强光,立见三位知己好友迎面而来,在三人的身后还有他的义女以及两位侍婢。此刻五人个个大喜过望,双眼泛红,泪光隐现,他淡然笑道:“太冲兄、子德兄、密之兄,哪一阵好风,把你们吹来了?”
最先的三人之中,有两位中年文士及一位六旬高僧,右首文士瓜子长脸,身形微胖,颚下一缕黑须,姓黄名宗羲,字太冲,浙江余姚人氏。左首文士脸若圆盘,体壮如山,唇上左右胡须长达下颚,颚下却是干干净净,有些滑稽,他姓李名因笃,字子德,陕西富平东乡人。中间的和尚身形瘦小,一身袈裟,姓方名以智,字密之,号弘智大师。三人都是当时响当当的人物,士林大儒,明亡之后,他们拒清不仕,游走天下,处处结交反清志士,以反清为毕生之志。今日他们齐聚济南,皆因面前这位中年文士。
这中年文士更是了得,他姓顾名炎武,字宁人,江苏昆山人氏,当今世上最具盛名的大儒。他原为明季诸生,青年时发愤为经世致用之学,明末动乱之际,高呼“天下兴亡,匹夫之贱,与有责焉”,毅然参加昆山抗清义军。不数日昆山失守,死难者多达四万,嗣母王氏闻变,绝食殉国,临终嘱咐顾炎武道:“我虽妇人,身受国恩,与国俱亡,义也。汝无为异国臣子,无负世世国恩,无忘先祖遗训,则吾可以瞑于地下。”
顾炎武深受感动,以反清为毕生志向,联络淮徐豪杰,奔走于各股抗清力量之间。
奈何顾炎武、黄宗羲、李因笃、方以智这类人太少,明朝终灭,虽是如此,几人依旧不改反清之念。
一年前,顾炎武决议北游,以结纳各地抗清志士,考察北中国山川形势,徐图反清大业,至济南不幸身陷黄培诗案,受牢狱之灾。
所谓的黄培诗案,即是文(字)狱,清廷初定中原,极欲压服前明臣民,急需各类忠于满清的人才,罗织文网,制造血淋淋发的文(字)狱。
黄培是山东即墨人,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,明亡后,隐居在家。他是位有才华的诗人,隐居乡间,不与清朝权贵结交,借诗明志,抒发胸襟。而受黄家几代恩遇的小人姜元衡却无耻投靠清朝,为求得荣华富贵,恩将仇报,纠合小人从黄培的诗词中摘抄了若干句子,断章取义地指控黄培有反清复明思想。
黄培诗案由此而起,文(字)狱因此而生,二百一十七个无辜的人受到了牵连。
姜元衡这个小人还觉得事情闹得不够大,上了一道《南北通逆》的禀文,指控路过济南的顾炎武等“故明废臣”和对清朝怀有二心之人,说他们不是密谋造反,就是诽谤朝廷。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,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,企图制造一件大案。
顾炎武一个打酱油的路人,就这样因为诬告,莫名其妙的被抓进了大牢,险些丧命。
顾炎武终究不是常人,为救他性命,傅山、黄宗羲、李因笃、方以智、朱彝尊等友人的多方奔走竭力营救,终于就他救出了大牢。
见顾炎武还有心说笑,黄宗羲笑道:“宁人在里面倒是自在,可苦了我们这些人,四处找人为宁人说项,老脸都丢尽了。”
顾炎武没有说什么感激的话,他们之间是真正的君子之交,根本不需要什么客套的话。
“义父,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,先去客栈梳洗一下,冲去身上晦气。女儿备了薄酒,可与几位叔叔伯伯,畅饮相聚。”顾云曦轻柔的说着,那婉约的嗓音,令人如沐春风。
顾炎武和蔼一笑,道:“也好,辛苦你了。”他已将此身投入反清事业,不再过问儿女之情。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,他无儿无女,又常游历天下,家中事务都由义女顾云曦打理,早已将她视为亲女一般。
一行人来到客栈,顾炎武稍作梳洗,与黄宗羲、李因笃、方以智三人聚在桌前。
黄宗羲道:“我们难得聚在一起,顾兄、李兄、方兄,先干三杯。”
顾炎武、李因笃先连饮三杯,方以智犹豫片刻,随即也举杯连喝了三杯。
李因笃道:“顾兄这回算是飞来横祸,这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。”
顾炎武又自饮了三杯,突地大笑了一声,道:“算不上是飞来横祸,能够遇到类似黄培这样的义士,这七个月的牢狱之灾,我顾炎武坐的值得,哪怕在关一年,我也情愿。”
他自饮自说,愤然道:“那些鞑子狗官,恨不得将此事情闹大,牵扯的人越多,他们功劳越大。为此不惜栽赃嫁祸,对黄培严刑拷打。黄培真英雄也,他两年前的六月二十日入狱,在这七百多天里,鞑子狗官对他施以了惨不忍睹的酷刑,只为让他多诬蔑一人。他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块好的肌肤,指甲被拔了,手指里插进了竹签,背上的肉被打烂了,一眼看去,可以看到身上的白骨。两年来,他给鞑子狗官的只有一句话‘反清,我的意思,灭清,我的意愿,与所有人无关。’我曾问他,与其忍受这种痛苦,为何不一死了之?你们知道他怎么说的……”他眼泪滚滚而下,将酒杯丢在地上,哭叫道:“只有被打死的黄培,没有向清狗低头的黄培,我若寻死,就是怕了他们,区区鞑子胡虏,何惧之有。如此英雄,我顾炎武能与他同关在一个牢房,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气……”说着,他以泣不成声。
黄宗羲、李因笃、方以智相继震惊。
黄宗羲拍桌怒道:“可恨的姜元衡,可恶的鞑子胡虏,我真恨不得生食其肉,以泄心头之恨。”
顾炎武痛哭一阵,摸去了泪水道:“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,除非鞑子能将我们汉人杀的一干二净,不然终有推翻鞑子还我河山的一日。太冲兄、子德兄、密之兄,我依旧打算北行,以我残躯,势必点起反清之火,还我河山。”
黄宗羲道:“正当如此,我打算往西,李兄、方兄依旧在南方行动,务必点起反清之火,让鞑子知道我们汉人的厉害。”
李因笃道:“对了,宁人北上,在北京也许能遇上青主也不一定呢。”
顾炎武眼睛一亮,道:“青主在北京?”他与傅山相交莫逆,关系便如古时的伯牙子期。
方以智道:“宁人出事,青主便是见首不见尾的神龙,也要现身了。他曾医治过熊赐履的母亲,与熊赐履有大恩。宁人能够出狱,青主出了大力。”
顾炎武道:“如此我更期待此次北行了。”
便在四人畅谈之时,在院子里守着的顾云曦,冷着脸,对着剑雨下了道命令:“等我们出了济南,将姜元衡擒了,丢在油锅里,慢慢的烧,记住想办法不要让他的头浸到油锅里去。”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二十九章 盗取试题】-------------------
紫禁城上书房。
康熙接见了两位礼部尚书外库与黄机。
外库是一位矮小粗壮的汉子,没有一点文人的风范,他上前将两卷试卷双手呈上道:“皇上,来年恩科的试题,已经拟好了。”
康熙年纪虽轻,但深知科举取士的重要,命人太监将试题拿了上来,认真阅览,满意的点了点头,赞道:“试题不错,就这么定下了。将试题封存,待开考的前一日,监督印刷,所有负责印刷的人,不可阅览试题,更不可离开半步,直至举人入场,才许回家。两位爱卿,科考取士,关乎社稷,重于一切,不可有任何怠慢。”
外库、黄机领命而去。
曹寅与两人打了一个照面,得知里面无人,不用通报直径走进了上书房。这是他侍卫的特权,上书房是康熙看书的地方,为了不吵到他,类似一这级别的侍卫是允许不通传入内的。
见曹寅到来,康熙道:“今天可是有收获了?”
曹寅先行拜礼,然后才道:“回皇上,今日是大有收获。那诸葛正确实是一个了得的人物,博学多才,能文能武,就连身旁的护卫都有超凡之能。”他将今日长城发生的事情细说。
康熙先是暗怒:尚之信还是那么不知好歹,噶礼更是屡教不改,暴戾依旧,但听诸葛正与桂仲明分别教训了此二人,心中也涌现一股幸灾乐祸的感觉,道:“这两人跋扈成习,受点教训也好……子清,你觉得诸葛正为人怎么样?”
曹寅答道:“初步接触,他应该不是鳌太师那一类人,以常理而言走不到一块去。听他说明年二月的会试,他会参加,若能高中,皇上就能在殿试上与他一晤了。以奴才短见,这个诸葛正绝非等闲。”
康熙感兴趣的点道:“那朕倒要看看他究竟能考出什么成绩。”
曹寅犹豫再三,问道:“皇上,那噶礼……”
康熙脸色一沉,打断道:“此事你不必过问了,朕自有分寸。”
**********
外库、黄机在重重保护下,回到了礼部,以两把钥匙将试题封存,一人一把,分别保管。
外库道:“黄大人,我手上还有点琐事,你先回去,我要过会儿再走。”
礼部尚书分满汉而立,但谁都知道汉人的礼部尚书多是摆设,充当下手的。
外库一开口,黄机便如属下一样,作揖乐呵呵的离去了。
外库见四周无人,将屋门锁上,拿出了自己钥匙的同时又偷偷的取出了与黄机一模一样的钥匙,打开了封存的试题,小心翼翼的拓写了一封,藏入袖中,马不停蹄的赶到了鳌拜的府邸,将拓写的试卷交给了鳌拜。
鳌拜拿着试卷,眼中已经浮现化名为诸葛正的李翔睡着拿会元的模样了。
*************
李翔当夜与傅山学习醉拳的时候,向他说了日间与噶礼的比试,表示醉拳高明,但对于某些体魄过人或是练了硬气功的人,会因为力量的不足,而难以伤到他们。
那一战因为打的是噶礼,所以他能够无所忌惮的使出断子绝孙顶,但如果对手是他人,这种阴损的招式,还是不宜使用的。
傅山捻着长长的黑须道:“才学武几日,就在外边逞强了?也罢,今天我不教你醉拳了,教你识别穴位。”他在京师不久,却也听过噶礼的恶名,尽管知道的不详细,但能确定他是个恶徒。
李翔以他教的武艺,对付噶礼这类人,他还是支持的。其实他早已发现李翔缺乏力量的这一弱点,只是打算教他学会醉拳之后,再来更正这个毛病。现今李翔自己发现了这点,还险些因这个问题,让恶徒教训,也就改变了想法,传授他新的东西。
“人身上除去没发现的穴位以外,共有七百多个穴位,这些穴位能置人生,亦能置人于死。在这七百多个穴位中,有一百零八个要穴,其中七十二个要害穴,能伤其身,却不致命,余下三十六个穴位可称致命穴。虽说致命,却也不然,人没有那么脆弱,但只要重击这些致命穴,保管让人短时间失去战力,任人宰割。”
李翔从未研究过这些,但武侠片看过不少,也知道这穴位的重要,听的特别仔细,道:“也就是说,只要能够击中这些穴位,便是我力量有所不及,也能克敌制胜?”
傅山点头道:“正是如此,这击打穴位,便如你那一计膝顶,攻敌于要害。今日我没带人体穴位图来,无法明确的给你全面讲解,你只要记住三十六致命穴就成。”说着,他手指自己的头顶正中线与两耳尖联线的交点处,道:“这是百会穴,为督脉,为手足三阳、督脉之会,被猛力击中者,脑晕倒地不省人事。”接着他指在了自己在眉梢与外眼角之间向后约一寸凹处,道:“这里是太阳穴,属奇穴,被击中后会头昏、眼黑耳鸣,短时间内大脑失控停止,分不清东南西北。”
他将人体三十六处致命穴,一处一处的指给李翔看,李翔逐字硬记,在脑中模拟日间与噶礼的那一战,若是他早知道这些穴位,他完全能够凭借醉拳的奥妙,光明正大的将他击倒。
李翔赞叹道:“傅老的醉拳实在高明奥妙之极,我学不过一月,已能击败噶礼这样的好手,若学个三五十年,还不了的?”
傅山看着颇为自得的李翔,泼了一盆冷水道:“想得倒美。你遇上的都不算是真正的好手,还没有踏入武道的大门,顶多处在明劲境界。任何一个进入暗劲的好手,他们都不会轻易的受到招式的迷惑。记住了,醉拳只是拳法,只是一种打倒敌人的技巧,但并不算是自身的力量,真正的想要进步,靠的不是招式,而是自身的境界。说句直白的,你现在走的是歪门邪道,实力看似大涨,能够打败诸多好手,但自身实力却没有多少长进。”
李翔脸上一红,想到了一个人,一个美女,周芷若。她学了《九阴真经》,实力看似强大,大放异彩,但与醉拳一样,纯以奇幻见长,真实修为比俞莲舟、殷梨亭都要差上一大截。
不过他也不在乎,心想:“最多遇上真正的高手,我躲在后面放冷枪便是了,这功夫再高,还能比得上火枪不成?”
傅山哪里知道李翔心中所想,又跟他讲解了一些穴道的要领。
-------------------【第三十章 孤立康熙第一步】-------------------
紫禁城乾清宫。
康熙与群臣商议了科举事情,科举国之大事,满朝文武都极其重视,经过挑选,选择了四位德高望重的主考官,为总载,再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、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十八人,担任同考官。
历朝历代对于科举舞弊都费尽心力,如今也是一样,这四个主考,十八个同考官都是朝中文武商议了三个时辰的结果。
此事一了解,康熙便有了退朝的心思。
但就在太监喊出有事上奏,无事退朝的时候,堂下走出了一人,跪地高呼道:“臣纳兰明珠有事启奏。”
纳兰明珠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文人,并没有满人的粗狂,反而文质彬彬,一副翩翩君子的模样。他出身满洲贵族,纳喇氏,正黄旗人,但他的身份却没有给他带来多少便利,反而让他仕途一片崎岖,皆因他娶了英亲王阿济格的女儿。英亲王阿济格战功无数,但狂妄自大,自多尔衮死后便无法无天,较之鳌拜还要猖狂三分,最后更是意图谋乱夺政,让顺治诛杀。
纳兰明珠也受到了牵连,仕途猫扑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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