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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就是书华和那个傻子?
李书华躺在藤椅上,一手按着徐六的腰,一手揽着徐六的后脑勺,全然没有注意到窗外的视线。
怀里人已经睡着了,缩在他胸口,跟只安静的小奶猫一样,无意识地嘟着殷红的小嘴。
他胸前湿了一大片,原来这只小奶猫流了口水。
秦朗从来没有见过李书华露出过那种笑容,一汪春水浸润过似的,完全的、放松的笑。
隔着一扇半抵开的窗,秦朗只见李书华两只大手掐着细腰把人往上举了举,放到一个刚刚好的位置,低头亲了亲那个傻子的额头,神色温柔。
“六儿?”温润的声音从屋里头飘出来,被夜色渲染出几分撩人的不真切感,“六儿乖,起来,去床上睡好不好?”
他看见李书华把人举起来,那个小傻子软得像没了骨头,直直地往李书华怀里倒。
他听见李书华又道:“小懒猫。”宠溺又有耐心。
秦朗心里已经不能用震撼来形容了,他何时见李书华这样过?
跟志怪小说里被精怪迷昏了头的书生似的。
他想进去把李书华给叫醒,但不知为什么,那两人在缠绵在一起的画面看起来怪异又和谐,他在窗外站了半天,李书华已经把那熟睡的傻子给抱到一边床上了,站在窗边再看不见一点床上的光景。
屋里脚步声近了,大约是李书华要过来关窗户,他连忙矮下|身去。
头顶上支着窗户的短棍被拿下去,窗户被一只手轻轻地给拉上,发出很轻微的一声响,不一会儿里头便传来细细簌簌的衣服被子的摩擦声,再然后灯也灭了。
里头没了动静,秦朗在窗外蹲得脚都快麻了才缓过劲来,半晌,他也没再想出个什么所以然来,扶着墙根揉着腿走了。
。
把人从徐家那小屋里“偷”出来的事儿,有了第一回就有第二回,李书华渐渐沉迷于此。
徐家人不在的时候,月黑风高万籁俱寂的时候,一回又一回,他驮着人从大门迈出去,心里头像是偷得了什么宝贝,刺激又欢快。
青天白日是不得露头的,等天黑了关上门上了炕,才是真正的好日子。
有一回赶上逢集,他大着胆子带徐六进城,上午进城的人多,下午回来的人多,都得避开,于是鸡还没叫他就在人耳边“六儿六儿”地叫,徐六还迷迷瞪瞪的,两眼要睁不开,他就又把人给驮到背上,趁着天还没亮往城里赶。
一路上连个人影都没见着,也是,谁家赶集会那么早?
清晨露水重,空气里好像浮着些细小的水珠,弄得整个人都是湿漉漉的,趴在他脖子边的脑袋随着他走路一晃一晃的,嘴里滴着两缕银丝来。
又流口水了,李书华不明白,这么干瘪瘪的一个人,怎么还跟水做的一样,眸子含水,嘴里也会漏。
到了城里,人家摆摊的都还没来,也少有几家开张,大街上空荡荡的,只有零星几个妇女起得早,拿大笤帚扫着自家门前的地,或是洗前一天堆的衣服。
他找了一处台阶把人放上去,转身就见小傻子软塌塌地往后倒,李书华连忙把人扶住,掏出个白手帕给小傻子擦口水。
“六儿,睁眼,”他轻轻拍着人脸,“看看咱们到哪里啦?”
眼前人慢慢睁开眼,打了个老大的哈欠,杏眼里顿时蓄满了困泪。
李书华笑了笑:“一点防备都没有,被人偷走了都不知道。”
他这话倒是说得良心一点也不痛,殊不知偷人的不就是他自己么?
一路颠簸到现在,徐六终于醒了,眼前环境太陌生了,他有些怕,伸出两条细胳膊就要去抱李书华。
这到城里了,是公共场合,不能再像搁家里似的搂搂抱抱了,李书华一点也不碰他,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还坐在地上的人命令道:“站起来,跟着我走。”
徐六愣了愣,有些不知所措,李书华看着他茫然的眼神,心里立马就软了,蹲下去把人扶起来站好,便不再碰了。
“今天自个走,跟在我后头,跟紧了知道么?”说着就往街里走,走了两步感觉身后没有动静,一回头,那傻子正站在台阶上掉眼泪呢。
他又慌慌忙忙走过去,给人抹了抹眼泪。
“怎么还哭了?”
徐六想又不敢似的,虚虚地抓着他的衣角,可怜巴巴地看着他。
李书华明白了,这傻子还以为自己要丢了他。
他左右看了看,没人,飞快地在人脸颊上亲了一下,又捏了捏小傻子脸上的软|肉。
“不是要扔你,今天人多,拽紧我衣服,跟紧了知道么?”
徐六这才紧紧攥着他衣角,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。
没过多久街上人就多了起来。
街上可真热闹,在这小傻子眼里,什么都是新鲜的,李书华只见他东瞧一瞧西望一望,有趣得紧,边上在卖什么东西他也没注意,光顾着看徐六了。
两人出门得早,没吃早饭,这会儿肚子都咕咕叫起来,李书华在街边买了两个拳头大的包子 ,里头肉还没有拇指盖大,递给徐六一个。
小傻子咬了一小口,他没吃过这么好的白面,这一口,像是吃到了什么不得了的美味,他又动了动嘴,淀粉在嘴里化出甜味来。
他咂了咂嘴,又伸出红色的小舌舔了一圈嘴唇,才依依不舍地把那口白面给咽下去,然后却不再吃了,把手里的包子往李书华嘴边递。
他这样,叫李书华心疼,这傻子就是这样,有什么好的,全都留给自己,他活这么大,头一回被人依赖,被人惦记。
他摇了摇头,举了举自己手里已经吃了一半的包子:“我有,六儿自己吃。”
却见小傻子失望地撇了撇嘴,又闷闷不乐地咬了两口手里的包子,不再吃了,往口袋里装,大约是留着下回吃。
李书华只好随他去。
两人就在街上转悠,一个在前头走,一个拉着前头人的衣角东张西望。
这会儿日头还没升上来,不算太热,李书华心里正盘算着中午带人去哪里吃饭,他一想起每回这小傻子吃到没吃过的东西的样子就想笑,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,没有一点矫揉造作,最是惹人疼,叫人想把天下的珍馐都捧给他尝一尝。
“中午吃什么好?”后头没人理他,哎,他真糊涂,老忘记这人是个哑巴,只好自顾自地说,“听秦朗说过,有家小炒还不错,就是他讲的在哪里来着?哎……”
他絮絮叨叨着,全然没有注意到只剩他自己一人。
直到转过一处街角,才觉出有几分不对劲来,再一回头,李书华浑身直冒冷汗,人呢?!
第三十四章
他俩走的是一条小巷,一个人也没有,李书华站在原地愣了半天,隔街传来小贩此起彼伏的叫卖声,天上云半明半暗,叫他的心一会儿处在火炉,一会儿跌进冰窖。
怎么就把人给弄丢了?
县城不大,但除了十字形的两条主街,旁边多的是曲折的窄巷,不熟悉此地的人进去还真能一不小心转向。
大夏天的,李书华只觉得手脚冰凉,他心里那叫一个悔呀,干什么要把人带出来?在家里呆着不舒服么?
他同手同脚地往回走,每转一个弯都在想着那个小傻子说不定就躲在后面,等看到他了,又会冲他露出傻兮兮的笑。
但从小巷子里拐出来到大街上,除了陌生的熙熙攘攘的人,再找不着那个熟悉的身影。
他心里像被人挖去了一块,血淋淋的,还漏着风。
“哟!这不书华么?”
一个尖利的女声在他身后响起来,招的旁边人都回头看。
一回头,原来是王寡妇,他皱了皱眉,把心里的烦躁压下去,撑出一个僵硬的笑脸来。
“自己一个人还上街买菜啊,真是个好男人。”
王寡妇跟他认识了很久似的,说话特亲热,一手提着菜篮子一手还要来拉他的胳膊,被他给躲开了。
太阳升到头顶,晒得人皮肉都要翻起来一样,这么热,那个小傻子皮儿那样嫩,一天下来肯定得晒脱皮,他知道要找个阴凉的地方躲着么?
他心里着急的不行,王寡妇却没有要走的意思,跟着他边走边唠嗑:“哎,书华这样的,最讨姑娘喜欢了,俺家那个闺女呀,要给她找婆家,她就嚷嚷着要找你这样的呢!要俺说呀,这小年轻嘛......”
街上这么多人,来来往往,没一个是他要找的,他再没耐心听王寡妇瞎说,转头道:“婶儿,我还有急事儿,下回再说昂。”
然后也不等人回答,就快步走进旁边的小巷子,拐了两个弯,没听到后头王寡妇喜滋滋的叫声:“那就这么说定啦!”
他在城里浑浑噩噩地穿梭,走过每一条人多或人少的街巷,一颗心像是被人按在热锅上煎,三魂七魄都被黑白无常给摄了去,只剩这具空洞洞的皮囊在人间不甘地飘着。
直到太阳西沉小贩都开始收摊,他想着,大概那傻子已经回去了?想到此,他又拖着沉重的步子往回走。
说不定一到家,六儿已经在家等着了呢!
路过一个昏暗的小巷子,里头围了一大圈人,李书华瞟了一眼,哼,又是一群无法无天的小混混聚在一块,仗着人多欺负人。
城里边比乡下乱多了,逢集总能遇上这么一群人在街上乱收保护费,不给能把你摊子给掀了,十分可恶。
他没有多管闲事的习惯,只想快步走过去,不想和这群人打交道。
谁知还没走两步,就听到里头有个小混混吃惊地叫了一声:“大哥,这傻子好像不会说话!”